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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29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函〔2024〕100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29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杜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民营医院转型发展的建议》(第329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并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和布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民营医院在弥补公立医疗卫生资源不足,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分布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目前,大部分区管民营医院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呈现出运行乏力、负担过重、缺乏后劲等现状,民营医院发展形势不容乐观,急需转型发展,面临自身运营成本较高、核心竞争能力不强、社会公信力不高、临床专业技术培训渠道窄等问题。

二、问题和建议的回复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调研,深入探讨,积极办理,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在资金、医保定点、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扶持引导力度,多举措、多渠道持续促进民营医院健康规范发展,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狠抓顶层设计强推动。一是高位推动。我区坚持把民营医院健康规范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区卫生健康委成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将促进民营医院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工作任务纳入各相关科室、委属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规划推动。全方位贯彻重庆市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社会办医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民营医院举办方向、医疗能力提升等予以明确。三是合力推动。健全完善卫生健康领域民营经济特别是民营医院发展联动推进机制,区卫生健康委定期会同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现场交流会、联席会,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先后解决招商医院选址、压缩审批时限等重大问题10余个。

(二)狠抓环境优化强服务。一是招商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妇儿、康复、骨科等专业性质医院,重点引进集团化、连锁化民营医院入驻。组建招商服务小组,在政策答疑、医院选址、咨询导办、问题协调等方面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协助,同时在入驻装修、高管人才就医等方面提供专项服务,2020年以来先后招商引入二、三级民营医院2家。二是审批服务。落实“放管服”要求,取消社会办医对地点和数量的限制,重点审查社会办医的基本标准和条件。开展卫生政务服务“四减”行动【减申请材料、办件流程、承诺时限、跑动次数】,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好差评”制度,推行3项审批事项容缺受理、85项审批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卫生健康领域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到100%,即办件比率提升到54%,85项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86%以上。

(三)狠抓要素保障强支持。一是资金支持。将民营医院纳入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对医院购置的新冠救治重症设备按照总价的30%补贴,累计补贴103.4万元。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龙湖医院等参与承办职业伤害保障服务事项,疫情期间向有资质的47家医院购买核酸采样、检测服务,先后支付服务费用835.08万元。支持民营医院开展科研,2020年以来推荐申报市区两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科研项目47项,获批资金286万元。二是人才支持。对公立、民营医院人才申报、评先评优等一视同仁,2020年以来民营医院获评渝北区优秀医师209人、优秀护士225人;晋升副主任医师以上13人,申报入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重庆英才计划6人、重庆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7人;组织民营医院医护人员参与医疗能力竞赛及专题培训等150余场次。开展医师区域化注册,为符合条件的4118名医师办理多机构备案执业,有效缓解民营医院人力资源短缺问题。三是平台支持。吸纳民营医院参与城乡医疗“反哺计划”、区域医联体建设,推动重医附三院成为5家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指导医院,星荣整形、重医附三院分别获批成为区整形美容医疗质控中心、区血液透析质控中心。四是医保支持。我区严格落实《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文件精神,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的条件、时限、标准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目前已有38家民营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及时清算医保费用,2020年以来按照统一医保资金预拨比例、拨付进度、拨付时间、审核结算流程,累计清算民营医院发生医保费用12.7亿元,基金支付7.93亿元。鼓励民营医院自愿参加国家、市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与公立医疗机构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享受“集采降价”政策红利。

(四)狠抓联合发力强监管。一是质控监管。组织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规范民营医院执业等工作,指导、督促民营医院梳理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查找管理漏洞与薄弱环节。组建22个区级质控中心,定期开展拉网式专项督导,推动民营医院医疗质量控制能力有序提升。二是行风监管。先后实施“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医疗乱象整治”“民营医院专项巡查”等多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术中加价”“虚假宣传”、雇佣“医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医保监管。将民营医院纳入医保监管系统平台,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医保基金监管,对欺诈骗保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五)狠抓通力协作促发展。区工商联高度重视民营医院产业发展,于2017年成立渝北区医药医疗商会,2023年4月正式更名重庆市渝北区大健康产业商会,商会现有企业会员70个,主要涉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医药耗材、医学检验、健康服务、美容整形、养老养生、林下种植等多个领域。鼓励商会整合资源,凝聚发展合力,利用自身优势,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中央、市级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的广泛宣传,牵头起草渝北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发动民营医疗企业注册使用“惠企通”平台,全面落实医疗产业扶持政策和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助推民营医疗行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强合作共赢。引导民企与金融机构、名企、协会等多维合作,提升民营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建立更加完善的经营发展策略,增强民营医院发展的资金、人才等要素供给,促进民营医院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一方面搭建培训体系,深入实施新时代渝商培养计划,举办各种民营企业家培训班,每季度举办一期非公经济大讲堂,不定期开展税法、劳动关系、金融等方面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营商素养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着力企业家队伍建设。出台《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八条措施》《重庆市渝北区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成长工程方案》,为企业家健康成长赋能。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参加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和深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规划引导,转变发展理念。一是引导办医方向。坚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有取舍地引导民营资本理性进入医疗市场。引导各民营医院树立“品牌”意识,坚持走专科化、精细化、优质化的发展路子,积极向专科、民族、中医、中西医结合、高端医疗等方向发展,集中自身优势资源打造具有一定特色的品牌化专科服务,以精湛技术、优质服务、规范管理赢得群众认可。二是引导办医结构。在全面放开全科诊所、中医诊所等区域规划限制的基础上,通过减少一级医院的规划设置,提高二级以上医院规划设置比重来调整民营医院的等级结构。对于通过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评定的民营医院,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及优惠,以吸引有实力的投资者兴建高水平、有特色的民营医院,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三是引导办医行为。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用好区内质控中心,通过日常指导、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不断规范诊疗行为。

(二)强化帮扶支持,优化发展环境。一是专业技术支持。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的带动作用,支持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开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医院积极参与等级评审,申报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提升医院整体水平。二是发展平台支持。积极推荐优秀民营医院加入医联体,鼓励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发展成为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医院,推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交流交融,互帮互助,为民营医院提升持续注入能量,促进民营医院优势学科群协同发展。三是保障机制支持。加强对民营医院医保业务指导,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及规范性。引导商业保险机构与民营医院联合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互补。加强民营医院、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政策交流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民营医院融资难问题。

(三)支持行业协会建设,提升整体作战能力。区工商联将进一步发展渝北区大健康产业商会,发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吃透中央市区各项惠企政策,围绕国家健康战略,把握大众健康需求,引导健康服务产业,推进全民健康工程;充分发挥自身行业优势,不断整合大健康产业资源,服务新时代民生所需。

(四)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规范发展。一是健全准入机制。对民营医院的准入按有关法规审查其主体的资质,保证民营医院的医疗质量等方面安全。二是深化协同监管。推动“三医”协同治理,针对虚假宣传、过度医疗、乱收费等行为,定期、不定期开展跨部门联合专项治理,对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严厉打击。三是严格退出管理。对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的民营医院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坚决停办。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杨政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联系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龚唯,联系电话:67274224。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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