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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28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函〔202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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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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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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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28号建议的复函
民建渝北区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渝北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建议》(第328号)已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渝北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贵单位的提案我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并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和布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0-3岁婴幼儿4.2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7%,托育市场需求大、发展迫切。截至今年四月份,全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含“托育”经营范围的社会营利性机构共176家,其中实际开班运营的机构14家;全区总计办托机构117家(含托幼一体幼儿园103家),累计建设托位6201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94个,已超过全市今年下达托位建设目标任务。目前,在区卫健委完成备案的有114家(其中,民办托育机构14家,民办托幼一体化幼儿园100家),备案率达97.44%,位列主城第一,全市第六。全区办托机构普遍收费标准为1500—6800元/人/月,托管模式以全日托为主,少数为半日托、临时托;100家民办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普惠幼儿园85家,非普惠幼儿园15家,现行托管模式为全日托,办托机构普惠率为76.07%。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三个明确”,确保统筹推进。明确机制。建立渝北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卫生健康委牵头主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16号)、《关于印发全区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2〕30号)、《关于建立民办普惠备案托育机构一次性运营补贴机制的通知》(渝北卫健〔2023〕147号)等方案和配套文件21个。明确工作目标、政策体系、服务体系。明确任务。到2025年,成功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全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5.0个(全国、全市要求达4.5个)、普惠性托位数占比60%。同时,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将“2024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9个”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实行定期通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打表推进。明确职责。针对托育服务发展中的卡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区发改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重点解决托位发展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重点解决托育机构消防安全问题,各镇街履行属地责任,具体负责托育机构培育、社区托育服务和托育机构安全等工作,形成推进托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建立“三项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区市场监管局每月向区卫生健康委推送注册“托育”的机构信息,镇街定期逐户摸排,核实实际办托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区卫生健康委将信息汇总反馈到相关监管部门,各单位履行监管职责。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经常性组织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教育等部门和属地镇街,对托育服务机构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联合检查,先后对未经核验恢复收托的2家、超年龄招生1家、消防安全隐患5家、规避行业监管1家等违规托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对辖区托育机构开展巡回式、拉网式执法检查,对不规范的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20份,督促托育机构规范有序经营。同时,属地镇街切实履行辖区托育机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职责,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搭建“三个平台”,提升服务效能。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将托育机构备案移交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让办托机构“少跑路”。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实行“一站式”上门指导,避免多头检查。搭建“专业化”指导平台。在区妇幼保健院建立具有“医育融合”的示范托育服务中心,打造医育融合联盟,由区妇幼保健院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指导服务,为婴幼儿提供全面健康检查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搭建“立体式”宣传平台。通过各级媒体宣传托育政策,印放《重庆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照护核心信息》《喂养指南(2022年版)》等,开设“生命1000天”讲座等育儿课堂、亲子活动,指导辖区群众科学育儿。面向托育机构,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利用世界人口日等,为托育机构提供推介平台,扩大市场。持续每月开展“托育开放日”活动,开展“宝宝运动会”,扩大托育服务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依托“多种模式”,推动多元发展。一是打造“医育融合”。区政府正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区级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培训指导全区托育服务技术规范;在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建设托育服务中心,结合儿科和中医特色,打造国家级示范机构,目前相关项目正在推进中。二是健全社区托育服务机构。积极争取资金,在全区10个城区街道、茨竹镇、木耳镇、龙兴镇、玉峰山镇等辖区建成1家普惠性托育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托位数不低于30个),在大型社区建设托育服务站,满足家庭就近入托需求。三是建设用人单位托育机构。在仙桃数据谷、广告产业园、长安、OPPO、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区域,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JGJ39-2016)要求,以单独或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到2025年,全区至少有5家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四是推进托幼一体化。与区教委联合印制《关于做好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支持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招收2-3岁的幼儿,有条件的可开设专区、增设托班。2024-2025年全区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数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分别达35%、40%。五是探索“高竹新区”示范托育机构建设。围绕川渝高竹新区国家战略平台,与四川广安市联合,在高竹新区园区建设区域示范托育机构建设,推动托育服务区域协同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目前以初步勘探了建设选址。
(五)争取政策支持,推进普惠发展。为扎实推进我区普惠性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切实减轻群众养育成本,真正解决无人带娃的后顾之忧,我委多渠道争取各级政策支持。一是积极争取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今年3月,积极组织工作专班,编制《渝北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申报书》参加全市多个区县参与的首轮答辩,最终以最高分获得唯一一个名额突围进入全国竞争性答辩。4月,经过与全国33个城市激烈竞争,我区最终通过全国专家组评审答辩,进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公示名单(15个城市)》,获得中央财政1亿元项目资金支持。二是积极争取出台区级政策。年初,我委拟制了《重庆市渝北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目前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专题会和区长专题会已研究通过,正在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完善有关流程。该文件核心内容是围绕解决“入托贵”、“入托难”、“托得好”的问题,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和支持办托单位发展角度,而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渝北特色”的普惠托育发展支持政策,区政府将拿出真金白银促进全区托育事业发展。二是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资金。2022年,组织发改、财政、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多次对我区天邻风景托育机构给予上门指导、验收,最终,该机构成功活动中央预算内15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各级政策落实。坚持提速扩容增效发展主线,积极推进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和《渝北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对托幼机构实施补贴与优惠。同时,发挥政府托底保障作用,为低收入家庭、多子女等家庭提供托幼服务支持或资金补贴。
(二)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并逐步细化托育机构准入条件、管理办法、处罚细则、收费指导标准、托育机构安全保障工作指南等。进一步规范机构名称、地址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积极推动区级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整合托、宣、教产业资源,重点打造“1+1+1平台”(即1个婴幼儿托育服务管理中心、1个托育服务示范中心和1个培训中心)。同时,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引导托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落实托幼一体化建设。明确卫健、教育部门在托幼一体化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制定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管理办法,幼儿园办托无需单独备案,或使用已有合格证明备案。现有城区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硬件条件、师资等资源提供托育服务,避免重复投入、资金浪费。新建、扩建的幼儿园,配置一定数量(比例)托班,纳入幼儿园设计规划建设,提高入托率。积极推动教委在公办幼儿园中开设托班,提高公办率和普惠率,每年发展托幼一体化托位1500余个,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办托率达90%。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发挥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和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引领作用,覆盖全区每年开展婴幼儿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从业人员急救处理培训及心理咨询指导,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服务和应急救护能力。
(五)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主体多元、性质多样、服务灵活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出台示范标准,给予适当的奖补经费,培育并创成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
(六)加大育儿科普知识宣传。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打通信息不对称的最后一公里,增强机构与家长之间的信任度。加大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和科学育儿理念,发布婴幼儿照护信息,提供相关工作指引,让家庭照护需求及时得到满足,给与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实行符合育婴师条件人员免费培训免费考试,提高全区队伍专业化水平。探索发展托育服务“体验券”,提升群众参与度和认同感。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关心和厚爱。
联系人:陈宇,联系电话:023-67189722。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