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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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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3-05-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3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84号提案的复函

致公党渝北区工委会:

贵委提出的《提高我区孕期分娩辅助医疗费用补助提升生育欲望的几点建议》(第284号)已收悉,首先感谢贵委对渝北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并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和布置。经协商区医保局、区财政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在计划生育政策支持体系方面开展的工作

按照最新的国家《计划生育法》和新修改的重庆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市级相关规定执行。在计生政策扶持上,主要开展以下四项工作。

(一)大力开展托育服务。在区委、区府高度重视下,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先后出台《关于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0〕16号)、《关于印发全区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2〕30号),明确工作目标、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在区妇幼保健院成立渝北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负责开展卫生保健评价和督导整改、门诊、宣传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辖区机构业务能力。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和社区托育服务发展,满足家庭就近入托需求。截至目前,累计发展托位3062个,全区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1个。

(二)精准兑现惠民资金。我区一如既往对二孩政策实施前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给予扶助的帮扶制度。严格把好资格审核关,按照“本人申请、村级民主评议、镇街级调查审核、区级复核确认”的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四权分离”,做到专款专用。2022年,共发放扶助金6266.383万元,惠及4.1万人。2023年,共投入145万余元,为2879余名失独、残疾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购买住院护理保险。进一步深化计生特殊家庭“暖心行动”活动,在重要传统节日、纪念日期间开展计生特殊家庭“片区联谊会”、“送温暖”、“送书籍”等活动,不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走访慰问等活动。

(三)积极推动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自2018年以来,我委主动整合资源,做好摸底调查、召开专题会议、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区发改委、区规划分局、区城乡建委等10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加强指导,共同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迅速开展。2019年11月,我区作为全国唯一区县代表受邀参加国家母婴设施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交流发言,得到多方肯定。截至目前,全区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在5000至10000平方米或日客流量在5000至10000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5A级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均已建设母婴室,惠及全区27万已婚育龄妇女,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满足了怀孕、哺乳期的女性对母婴设施的公共服务需求,营造了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四)扎实抓好妇幼保健工作。一是突出计生技术服务特色。计生技术服务项目纳入区域公共卫生服务平台统一管理,2022年,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各项基本避孕服务15.6万例,共对1710对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试验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二是优生检测扩面增能。将优生检测扩大到所有区级医院,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绿色通道和“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全力打造“预防—保健—诊治—康复”一体化的区域妇幼健康服务品牌。2022年,全区完成免费地贫筛查2000对,新生儿疾病筛查6791人。

(五)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实施三孩政策以来,我委积极作为,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一是做好计生惠民资金的宣传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计生惠民资金各项补贴清单,印制一批计生惠民资金简明读本。同时,要求各镇街利用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义诊、“5.29”会员日集体活动等方式,将计生奖扶等惠民政策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做好“三孩”政策的宣传工作。依托“7.11”世界人口日、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服务等方式,广泛向群众宣传三孩政策,同时,就群众普遍关心的生育登记流程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提高群众对国家最新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引导群众合法的、有计划的生育,真正发挥“全面三孩”政策的惠民、利民、为民作用。三是做好托育服务的宣传工作。面向全区群众,通过各级媒体宣传托育政策;面向育龄人群,通过门户网站公示已备案机构,印放《重庆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照护核心信息》《喂养指南(2022年版)》,开设“生命1000天”讲座等育儿课堂、亲子活动,指导辖区群众科学育儿。面向托育机构,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利用世界人口日等,为托育机构提供推介平台,扩大市场。

二、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我区户籍人口,育龄妇女给予产检费用每人一次性500的补贴”的建议

为了保证母婴安全,孕妇按时产检。目前,对在本辖区医院建档并生产的孕妇实行减少部分产检费用的政策(即孕早期1次、孕中期2次、孕晚期2次和产后1次),为每位孕产妇提供减免费用共计595元。

(二)关于“我区户籍人口,育龄妇女35岁及以上的,在所在社区或街道登记,既可在区属指定医院做免费无创DNA筛查检查”的建议

我区的基本卫生公共服务项目中,新生儿疾病筛查(代谢性疾病)中的两项检查、优生健康检查和婚检属于免费项目,免费项目的经费预算已走在全市前列。下一步,我区将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探索出台孕期免费无创DNA筛查检查项目。

(三)关于“我区户籍人口,生育二孩及多孩的,登记上户时,给予礼包奖励(礼包内容可为新生儿必要生活用品,建议200元左右)”的建议

根据新修改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部分对婚假、产假、陪护假和育儿假均有现行假期政策,暂未出台“生育二孩及多孩的给予礼包奖励”等政策。在市级未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前,我区将严格执行重庆市现行政策。同时,我委也会积极协调市卫健委、区财政局,探索出台《渝北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四)关于“对我区户籍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以免费办理二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议

经向区医保局了解核实,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可以独立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愿选择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档次,购买新生儿医保后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报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350元,二档缴费725元。

居民医保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通过大数法则分散疾病带来的风险,达到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效果。个人承担一定缴费责任,体现了社会保险权利义务相对应的要求。

近年来,居民医保基金一直处于紧平衡状态,扩大资助参保范围,还需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支撑能力统筹确定,加上我市对困境儿童已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进行资助参保,故现阶段不宜再对新生儿单独出台新的资助参保政策。

(五)关于“对于我区所有的生育政策,印刷成册,并通过网络及自媒体平台宣传及普及,让大众了解相关政策”的建议

2022年以来,利用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平台和各类报刊积极宣传三孩政策。通过采取集中活动、下镇街检查、入户慰问发放给各镇街、群众各类计生政策共计30000余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汇编2000余份、计生惠民读本3000余份、三孩政策宣传画9000余份、护理保险宣传折页16000余份),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前期,根据政务公开要求,我委梳理计生惠民资金补贴政策清单共计13项具体内容,在区府网站公开栏目进行公开。同时,通知镇街相关部门转发并下载,利用各镇街、村居公开栏进行再公示,方便群众进一步了解政策,为计生惠民资金按程序发放起到监督作用。接下来,我委拟将新印制一批托育服务、计生惠民、三孩政策的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持续加大计生相关政策的宣传,使计生工作真正做到为民、利民、惠民。

再次感谢贵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关心和厚爱。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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