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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265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函〔2024〕92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5-15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1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四次会议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罗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乡镇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费用负担的建议》(第60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渝北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并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和布置,现答复如下: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之规定,为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卫生检测。但考虑到我区工作实际,及乡镇公共场所规模小、经营状况不佳等实际,建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开展卫生检测时,对公共场所的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重点项目开展检测即可。

一、立体监督,实现全方位监管

(一)开展日常监督。2023年,我委对辖区内4138户(其中:住宿场所954家,沐浴场所562家,美容美发1921家,游泳场所200家,娱乐与文化场所322家,交易场所153家,就诊场所与交通场所21家,其他公共场所5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

(二)量化分级管理。结合日常监督对辖区住宿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游泳场所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工作。现已评定2737家,其中A级19家,B级2235家,C级483家,评定率100%。

(三)“双随机”监督。一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数496家,其中有检测任务单位247家,监督完成率、任务完成率和完结率均为100%。查办案件98件,罚款金额2.18万元;二是根据市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市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市级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共计53家,均无检测任务。监督任务完成率、任务完成率和完结率均为100%;查办案件2件,罚款金额0.07万元。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起到“监督一家、规范一域”的效果。

(四)“你点名我监督”。开展重庆市游泳场所“你点名我监督”联合执法工作,我区执法人员前往南岸区对其3家点名单位进行联合执法,该项工作先后被重庆卫视新闻联播报道、重庆日报报道;壁山区前往我区对5家群众点名单位进行联合执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游泳场所经营活动。

(五)强化群众监督。及时高效受理处置举报投诉案127件,对其中14起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度100%。

(六)多跨协同监管。

1.信息互通共享。加强与区文旅委、两江新区社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信息共享,高效处理抄告信息20余条,对发现的违法线索抄送10余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2.执法协同联动。一是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税务局等部门开展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住宿业、文娱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4家,立案查处1家,罚款500元;二是联合两江新区区委宣传部、社发局、市场监管局开展2023年电影院双随机监督检查专项7家,立案查处1家,罚款200元;三是联合四川省广安市开展川渝毗邻地区卫生健康领域联合普法执法工作。抽调两地公共卫生领域的“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组,在渝北、广安两地对共计20余家公共场所开展联合执法,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6件,罚款金额2700元。

二、从严执法,引导规范经营

(一)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全年共计立案283件,结案282件,均为一般程序案件,罚款金额共计15.07万元。

(二)办好大案要案。执法人员接举报投诉重庆凯健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生氯气中毒事件,因当事人造成了危害健康事故并未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社会影响大,执法人员对其隐瞒危害健康事故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1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做好行刑衔接。执法人员在办理重庆市卧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伪造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游泳场所经营活动的案件中发现当事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的违法行为,将此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协同修订规范。参与重庆市地方标准《温泉场所卫生规范》、《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规范》修订工作,接受市级调研2次,提出建设性意见2条。

三、以人为本,强化服务保障

(一)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通过线上线下解答、指导优化了审批服务,实现了“只跑一次”的行政审批效率;二是根据申请人需求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指导服务;三是为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畴的无证经营行为,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引导其办理完善相关证照,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二)抓好普法宣传。采用多样化、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升普法宣传实效。一是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知识专题培训会3次;二是运用“进圈入群”线上答疑,开通QQ群微信群等网络渠道,实时为管理对象答疑解惑;三是运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发布以案释法、卫生健康知识;四是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五是在监督检查中进行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指导服务。

(三)做好安全保障。全年完成2023年渝北区两会拟用酒店、2023年中高考考生入住酒店、2024年重庆市渝北区两会卫生安全保障共计3次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均无健康危害事故发生。

四、学用贯通,强化自身建设

(一)提升综合素养。定期、不定期组织大队人员参与线上、线下培训,开展业务专题培训、研讨交流;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大队业务相关法律法规10余期,增强大队成员政治担当意识、全面提升人员综合素质。

(二)抓好廉政建设。一是增强廉政风险研判力度,防微杜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节点,对各执法大队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分析研判,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抓小、抓早。二是开展常态化交心谈心,正风肃纪。全年召开科务会15次,组织开展交心谈心、约谈80余人次,做到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增强了大队凝聚力。

(三)深化主题教育。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的基础上,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紧盯住宿业卫生状况投诉较多”这一群众关切、矛盾突出问题,在领导带领下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住宿业现状及卫生监督执法对策的调研报告,通过此次专题调研,使全区住宿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减少了因卫生状况差而引发投诉的情况,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关心和厚爱。

联系人:乔琪,联系电话:67808620。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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