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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3-00840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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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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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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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11-16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3
重庆市渝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完善渝北区爱国卫生投诉建议平台的公告
为提高渝北区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了解广大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结合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原有投诉建议方式,对爱国卫生投诉建议平台进行了完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巩固国家卫生区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对我区爱国卫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二、投诉方式
(一)区城管局: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的群众综合投诉、负责办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方面的群众投诉建议。投诉热线:12319
(二)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办理职责范围内涉及水、大气和声环境质量及监测管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等环境污染方面的群众投诉。投诉热线:023-86006200
(三)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等方面群众投诉建议。投诉热线:12315
(四)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畜牧屠宰管理等方面群众投诉建议。
投诉热线:023-67825234
(五)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病媒生物防制、负责卫生健康、生活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群众投诉建议。投诉热线:023-67821455
三、处理方式接到投诉后,经梳理分类分别交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落实。对不属于爱国卫生及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范围内的,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四、处理时限及反馈承办落实投诉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应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意见。若承办事项复杂,需要延长答复时间的,最多可续延5个工作日。承办部门或单位认为投诉事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于当天将承办件退至区卫生健康委(爱卫办),并说明退件原由。五、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重庆市渝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