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卫生健康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坚持每年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在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党员同志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心得体会。二是强化领导责任。成立了以我委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和执法支队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各委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三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扩大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考核督导,将法治工作纳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及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四是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发布涉及我委的公共服务和依申请办理事项清单289项;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将14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场地特殊要求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其余政务服务事项均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严禁“明进暗不进”,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二)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依法做细做实“一窗综办”。将卫生健康81项服务事项以正式文件的方式授权渝北区政务办“一窗综办”窗口作为服务前台,对外提供统一咨询、接件、初审,通过梳理“一窗综办”事项的名称、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等,编制统一规范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对“一窗综办”窗口受理的事项进行审查、审批决定和结果签发,目前已实现“前台无差别受理、后台同标准办理”。二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四减”行动。通过从跑动次数、承诺时限、申请材料、办件流程四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各类事项总压缩时限比例86.6%,平均跑动次数0.02次,即办件事项占比57.14%,全程网办比例97.61%。三是积极推进“全程网办零跑腿”试点工作。重点梳理卫生健康高频服务事项,从减跑动、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和数据共享等方面逐一分析,目前已从高频事项中梳理出21个可“零跑动”事项,完成事项清单的具体编制。四是推动“出生一件事”举措落地。我委积极与区政务办、医保局、人社局、公安分局对接,成立渝北区“出生一件事”工作专班,建立专人负责的“工作小组”,通过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成功在2023年4月初实现渝北区“出生一件事”上线运行,目前,共计办理完成“出生一件事”套餐1000余件,已实现该套餐在我区的常态化办理。五是积极承接“就医服务一件事”改革落地。渝北区作为试点区县,以区人民医院作为改革阵地,梳理就医服务流程、打通“渝快办”平台和卫生健康、医保以及公立医院服务系统的方式,达到就医精准预约、在线预约挂号、在线医保缴费、在线查看下载检查报告和个人健康档案等目标,切实减少患者就医等待时间、往返跑动奔波,提高患者就医体验感。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规范制发程序,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核机制,坚持动态清理上报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应用,并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一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在中心组扩大会议和职工大会上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规范性文件业务培训。三是严格审核管理。文件起草科室通过区卫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至少7天。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估论证。落实合法性审核,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经过法律顾问审查和区司法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核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报备格式管理规范性文件,同时在规范性文件印发后30日内报区司法局备案。每年按司法局要求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不适应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或废止。2023年,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保留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
(四)从源头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情况
一是健全依法民主决策机制。依法依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今年《渝北区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纳入重大决策事项,我委先经科室讨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征集公众意见,请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等程序,才由我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送审稿,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咨询法律顾问意见,机关合同均需接受法治审查,重大合同还需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意见。在此基础上,将聘用常年法律顾问纳入对区级医院的年终考核,推动区级医院施行法律顾问聘用制。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了解群众所需、企业所想、基层所盼,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四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整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
(五)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方式重塑变革情况
一是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按照区统一安排下放《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中两项执法事项下放镇街综合执法,目前已完成执法人员培训。二是实施监督执法“提级行动”。深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建设的办公用房建成投用。深入推进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对辖区300余家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监督,动态调整分类结果,强化信用监管。充分运用“智慧卫监”平台以及移动执法终端等新型执法设备,提高卫生监督移动执法办案水平,实现移动执法全流程覆盖。运用好协管信息系统,借助现代化大数据,全面开展协管巡查工作。三是推进助企服务“护航行动”。服务企业勤做“加法”,对企业的指导实施“一企一策”,采取集中培训、“进圈入群”、点对点现场普法等方式进行宣传。监督执法多做“减法”,在对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积极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充分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指导、限期整改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监管方式广做“乘法”。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长期未经营的“僵尸企业”,核实后督促其主动完成注销或上报区卫生健康委依法注销。作风建设严做“除法”。建立“每月一查”制度,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发放《温馨服务卡》等方式,严厉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四是不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打造主城区规范化卫生健康执法机构标杆为目标,强调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陆续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稽查制度、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等,不断完善、夯实执法基础。五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及时对外公示;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一线执法人员每人一台执法记录仪,执法视频存储于专用数据采集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先行审核小组,对2023年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34件开展法制先行审核,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六是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全年随机抽评案卷51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召集相关执法大队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以区县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为契机,组织一线执法人员针对执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执法规范、调查取证等开展讨论交流,不断提升案卷质量及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1件案例被评为重庆市优秀案例;1件案例被区司法局评为优秀案卷。七是信息化执法全过程覆盖。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人人使用,强化“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全专业、全过程应用,不断提升监督执法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快检设备等信息化执法设备,大力培训提高设备使用能力,实现了各专业移动执法100%应用,现场执法更规范。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情况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统揽全局作用,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及医院党组织书记定期向委党委述职,形成“点对点指导、面对面督导”工作局面。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全程监督,围绕思想道德、纪律作风、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全方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堵塞风险漏洞。二是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完成会计制度职能转化,促进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抓实内部审计管理,完成对委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三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问题上,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监督。每年接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后,各承办科室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并逐一落实。对所有建议和提案的回复,均在区卫生健康委政务网站进行公开,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群众的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服务目录清单,并动态维护。坚持信息公开制度,饮用水监测信息每季度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每半年报区政府评估,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定期向全社会公开。四是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监督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健全执法稽查工作机制。每年针对执法对象开展行政执法第三方调查,随机抽取执法记录仪记录进行稽查。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发放温馨服务卡、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投诉箱等方式,每月对监督员的工作进行常态化稽查。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情况
一是建立多元化解矛盾体系。根据多年实践,形成了医疗单位内部医患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险相结合的卫生健康调解体系。与政法、公安、综治力量密切配合,以“三调解一保险”为处置原则,在解决医疗纠纷中坚持行政调解与走司法程序相结合,医疗纠纷持续“三降一增”,即全年纠纷数量同比降低、赔偿金额降低、处置时间大幅下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占比明显提升。2023年,我委累计应诉案件4件,胜诉4件;涉及事项为行政处罚2件、举报投诉处理1件、行政赔偿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为100%。2023年度行政复议案件数1件,涉及事项为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严格行业准入把关。全面落实新设医疗机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升新设医疗机构整体水准,进而减少后续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风险。强化行业监管考核。对全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计分管理,将医疗纠纷防范、化解工作纳入扣分指标中,将分值与约谈、停业整顿、暂缓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等处理进行量化,公立医疗机构还明确将医疗纠纷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年度考评项目当中,通过系列措施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医疗纠纷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三是确保矛盾双方沟通顺畅。确保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沟通顺畅,使患者能及时、明确表达自己的问题和诉求,医疗机构也应当及时回应患者的意见和诉求,积极解决问题。当医患双方无法自行解决纠纷,可以寻求第三方,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协助,帮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双方对医疗纠纷的处理存在较大分歧时,可以积极寻求专业的法律、医学意见,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和依据,有利于当事双方缩小分歧,促进纠纷化解。2023年度,区卫生健康委累计接到医疗纠纷投诉1212件,其中“12345平台”1016例,面访投诉81例,信访92例,电话投诉40例,处置回复率达到100%。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主要领导坚持每年带领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坚持狠抓行政效能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二是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调整了以我委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和执法支队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各委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三是落实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并咨询法律顾问。四是加强考核督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及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系统内法治意识不均衡。个别单位领导对法治工作,特别是普法工作不重视,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还不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由于平台原因,往年行政处罚与许可信息还不能做到实时公示。三是“跨区域通办”推广不够。因对外宣传不够,导致市场主体跨省、川渝、全渝通办的办件量不多。四是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区监督管理对象户数位居全市第一,还要负责两江新区的监督执法,范围广、任务重。同时,我区每万常住人口执法人员配置比例仅为0.12(包含两江新区常住人口数),在全市39个区县排名倒数第一。近年来退休人员增多,监督人员短缺问题更加突出。五是法律法规滞后。随着当前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时代进步,许多法律法规已无法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如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的部分法律法规存在滞后现象,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2012年)等,滞后的法律法规让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是深化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以领导干部学法为抓手,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作为。
二是深化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八五”普法目标,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工作考核,提高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经营者的依法执业意识。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广泛开展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节日等,深入社区、乡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强化调研,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民忧、纾民困,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三是深化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加快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提高信用信息应用水平。持续深化“智慧卫监”平台以及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设备的学习、使用,不断增进执法办案效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骨干引领带动作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学习、邀请专家讲学、参训参培、岗位实践等,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养。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零跑腿试点工作,重点梳理卫生健康高频服务事项,从减跑动、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和数据共享等方面逐一分析,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动态调整事项库,实现本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上线运行。推动“就医一件事”规范化运行。
五是深化柔性执法服务经济发展。把全面推行柔性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为企业发展助力。持续开展成渝、川渝两地卫生健康执法、普法、培训交流,加强互联互通。聚焦行政执法全流程,探索模拟执法新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六是向上级部门反映修订完善法律法规。为推动相关法律法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委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并呼吁修订完善法律法规的相关意见建议,期望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