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2-08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的,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将法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坚持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建立普法目标责任制,坚持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制度,先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三是落实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并咨询法律顾问。四是加强考核督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及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

(二)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分管领导带头到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健康窗口组织学习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按照整改方案具体指导工作,加强督促推进。二是做细做实卫生健康领域“一窗综办”。目前,窗口工作人员共11名,其中首席代表1人,在中心窗口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职权;前台受理岗3人,实行“一窗综办”,负责目前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初审;后台综合处理岗3人、现场验收兼综合事务岗4人,负责具体事项的审核、办理、现场踏勘、发证。目前,进驻大厅的行政许可类事项共65项,全部纳入“一窗综办”范围,在前台设置3个无差别受理窗口,通过梳理“一窗综办”事项的名称、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等,编制统一规范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做到“前台无差别受理、后台同标准办理”,实现窗口工作“周末不打烊”,努力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三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四减”行动。根据政务服务“四减”要求,窗口通过从跑动次数、承诺时限、申请材料、办件流程四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各类事项总压缩时限比例86.6%,平均跑动次数0.02次,即办件事项占比57.14%,全程网办比例97.61%,行政许可事项入驻率100%,各项指标均达到市、区指标考核要求。2022年,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类事项共3416件,办结率100%,无群众投诉,在区政务办牵头组织的2022年第三方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度达100%。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健全依法民主决策机制。成立以委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加强考核督导,将法治工作纳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及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二是依法依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属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提请纳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公众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等充分征求意见,根据需要开展专家论证或风险评估,由政法科和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集体审定。例如由我委牵头编制的《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委先委托市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起草,并先后经科室讨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征集公众意见,请市有关专家评审,请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等程序,才由我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

(四)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情况

一是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制发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常年法律顾问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健全责任机制,每年按区统一要求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加强监督检查和备案监督。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委机关坚持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咨询法律顾问意见,机关合同均需接受法治审查,重大合同还需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意见。在此基础上,将聘用常年法律顾问纳入对区级医院的年终考核,推动区级医院施行法律顾问聘用制。三是系统内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委务、院务公开制度。对重大的活动、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组织发展、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定期在政务公开栏和指定地点公布、公示,让全体职工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增加决策的透明度。

(五)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加快规范化建设试点。作为重庆市首批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建设试点单位,我区执法支队对标对表,以最严标准、最高要求,狠抓落实。经过两年的努力已基本完成建设目标。二是坚持联合执法与专项整治结合。积极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协同执法,围绕农贸市场、鼻炎馆等重点区域持续打击非法行医,2022年至今共查处违法案件9例。共开展医疗美容、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传染病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尘毒行业联合监督等专项检查6个,共检查被监督单位1762户次、出具监督意见书768份,查处案件11件。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充分运用说服教育、指导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问题立即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向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并结合实际针对检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或群众反映较多的,或多次违法的,对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督促其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及时、主动消除经营或执业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未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处。四是强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结果信息等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并实时动态调整。每年的双随机抽检情况等执法结果均按规定在微信公众号及信用重庆网站上进行公示。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购买了执法记录仪、在线执法控制系统和移动执法终端,实现了全过程电子记录信息化管理。成立法制审核小组,对罚款5000元以上的案件进行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审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重大案件全程参与,并组织合议。五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由计算机随机抽取编号的方式,确定监督执法人员,对抽取的被监督管理对象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2022年监督检查单位445家,任务完成率、完结率均达100%,查处案件70件,罚款18600元,监督情况全部通过“信用中国”等进行公示,未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卫生健康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六是健全执法稽查工作机制。每年针对执法对象开展行政执法第三方调查,随机抽取执法记录仪记录进行稽查,认真查看监督员着装、执法用语等是否规范。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发放温馨服务卡、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投诉箱等方式,每月对监督员的工作进行常态化稽查。

(六)继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统揽全局作用,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及医院党组织书记定期向委党委述职,形成“点对点指导、面对面督导”工作局面。及时组织召开本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履行风管领域“一岗双责”,形成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管党治党责任网。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全程监督,围绕思想道德、纪律作风、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全方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堵塞风险漏洞。五是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完成会计制度职能转化,促进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抓实内部审计管理,完成对委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二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问题上,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监督,对涉及本地区本行业的问题进行及时研究解决。每年接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后,各承办科室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并逐一落实。2022年开对所有建议和提案的回复,均在区卫生健康委政务网站进行公开,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群众的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服务目录清单,并动态维护。坚持信息公开制度,饮用水监测信息每季度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每半年报区政府评估,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定期向全社会公开。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监督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健全执法稽查工作机制。每年针对执法对象开展行政执法第三方调查,随机抽取执法记录仪记录进行稽查,认真查看监督员着装、执法用语等是否规范。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发放温馨服务卡、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投诉箱等方式,每月对监督员的工作进行常态化稽查。四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在网上公开的内容,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经办公室核对文稿内容,政法科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发布的内容均严格按照《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发布,确保内容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同时,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紧盯疫情防控这个重点栏目,及时发布群众最关心的内容。在开展公开工作时,还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七)坚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委安稳办、医政科、计生协会、公卫科、家法科负责人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安稳办,定期听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重大矛盾纠纷,推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建立多元化解矛盾体系。根据多年实践,形成了医疗单位内部医患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险相结合的卫生健康调解体系。三是依法处置医疗纠纷。与政法、公安、综治力量密切配合,以“三调解一保险”为处置原则,在解决医疗纠纷中坚持行政调解与走司法程序相结合,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30%民营医院购买医责险,医疗纠纷连续实现“三降一增”,即全年纠纷数量同比降低、赔偿金额降低、处置时间大幅下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占比明显提升。四是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坚持走司法程序和耐心细致的工作,经多次诉讼和调解,妥善解决了原计生委保安周延文劳资纠纷案、杨婉晴诉处罚不当案。经区政府研究,分流处置了龙溪医院遗留问题。五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处置信访案件,对上级交办、督办、群众来信来访都能做到有访必接,件件有回复,2022年信访案件处置回复率达到100%。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成立了以我委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和执法支队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各委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二是推动依法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扩大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保廉促廉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三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全面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坚持每年带领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坚持狠抓行政效能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系统内法治意识不均衡。个别单位领导对法治工作,特别是普法工作不重视,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还不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由于平台原因,只公示了今年以来的内容。三是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滞后。实施清单要素编制不完善,办事指南精准度不够。四是“跨区域通办”推广不够,因对外宣传不够,导致市场主体跨省、川渝、全渝通办的办件量不多。五是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区监督管理对象户数位居全市第一,还要负责两江新区的监督执法,范围广、任务重。同时,近年来退休人员增多,近三年没有新招聘人员,导致空编10人,监督执法人员短缺问题更加突出。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工作考核,提高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经营者的依法执业意识。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加快建立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提高信用信息应用水平。

(三)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服务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动态调整事项库,随时跟进事项领取情况,实现本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上线运行。

(四)加快推进“跨区域通办”改革,按照市统一部署,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跨省、川渝、全渝通办的办件量。

(五)进一步推行柔性执法服务经济发展。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助力。

(六)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开展公共卫生场所、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结合职能职责,主动作为,积极向被监督对象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指导,堵牢防疫漏洞。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