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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246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2024〕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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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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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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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1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院、各托育机构:
现将《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区安委会《重庆市渝北区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渝安办〔2024〕3号)、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除险固安”工作导向,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在管理、培训、规划、检查、整治、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
2024年底前,在全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一线岗位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简称“两单两卡”)制度,初步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2025年底前,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2026年底前,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托育机构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与业务同步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1.严格医疗机构规划设计和审批、备案、准入。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严格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相关管理规定,在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管理环节强化对床位、科室、人员、房屋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审核,确认申请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符合法定条件,确保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诊疗科目、医师执业范围相匹配。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2.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托育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坚持“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实行一线岗位人员每日排查、科室负责人每周督查、分管负责人每月带队检查。每年通过交叉互查、联合多部门监督执法检查或第三方检查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逐级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按照国家、市级和区级的统一部署,开展好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针对行业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消防、电力、燃气、危化品、建设、有限空间、动火动焊等专项整治。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安全薄弱环节和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等新业态,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加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建立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在达标创建、监督检查、机制创新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
(三)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制,党委会至少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推动《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规章制度落地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培训、严格奖惩等,确保一线岗位人员对自身岗位安全职责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等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在医疗机构继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单位。
(四)开展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6.开展集中培训。分层分级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培训首要内容,重点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操作等。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托育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提高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同时积极争取将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纳入消防、应急等部门培训计划。2024年,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对二、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集中培训。
7.落实岗位培训。加强岗前培训,新上岗和新转岗人员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要接受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各医疗机构要开展经常性岗位安全培训,结合“两单两卡”制度落实,重点培训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托育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8.强化应急演练。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托育机构要健全完善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全流程演练,其他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如实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提升每个岗位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并保持在高水平。
9.加强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区级医学救援队伍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突发中毒事件处置队伍、心理防护专业队伍四支区级卫生应急队伍,持续加强背囊化卫生应急小分队的布局和建设。完善医学救援梯次响应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实现“3分钟出动院前急救单元、30分钟内出动背囊化队伍、2小时内出动区级队伍”的目标,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高效应对处置。
10.加强职业健康建设。加强职业健康建设。强化职业病监测预警,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防止治理企业超标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积极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疑似职业病诊断,提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质量,规范做好辖区个案报告。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治项目,做好绩效评估。加强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关注职业人群健康指标。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质效,做优做实职业健康管家服务,到2026年底,组建6个以上管家团队,签约企业50家以上,进一步提升服务覆盖率。持续做好中小微企业帮扶,每年帮扶企业不少于10家。加强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备案步伐,并加强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质量控制。强化职业健康数字赋能,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开展职业健康数字运营相关工作,实现惠民有感。
(五)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11.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强力推动各内设机构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重要时间节点等,通过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推动重大隐患整改。进一步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对单位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予以严厉打击。在区政府领导下,建立与应急、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联动模式,及时将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执法范围的安全问题隐患,通报移交同级有关责任部门,确保消除监管盲区,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
12.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切实做好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依法查办举报线索,兑现举报奖励,切实提升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3.强化安全结果运用。在等级评审、科研管理、示范创建、年度校验等活动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与相关达标评比或者绩效评价挂钩,推动各类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开展数字整体智治能力提升行动
14.加强智慧安防消防建设。强化数字赋能,引导医疗机构优化整合视频监控、后勤设备监测、消防报警等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打造安消一体化系统。开展智慧消防医院创建,突出数字智能、多跨协同、实战实效,2026年前争取创建1家智慧消防医院。
(七)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15.整治突出安全隐患。督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托育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和废弃等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设备设施管理等,关注设备设施定期保养检修情况、功能状态、场地改造、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运行机制调整优化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6.强力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知识宣传“进机关、进医院、进家庭”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聚焦行业重点,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持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防治技术服务支撑和诊疗康复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氛围。
(九)完成红十字会重点任务
17.发挥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宣传,不断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立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建设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推动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针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修订《重庆市渝北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预案(试行)》,深化与相关部门协作,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工作统筹,加大推动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究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和调研,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安全投入。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室,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内设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符合当前形势任务需要,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三)强化正向激励。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加大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四)强化考核巡查。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工作建议等手段运用。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等各项工作机制,加强明查暗访、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