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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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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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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4-16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8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与效率,实现医师信息精准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4〕5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电子化注册系统应用电脑终端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发并上线运行了“医通办”APP,为医师提供手机端登录电子化注册系统途径,便利医师提交业务办理申请、更新执业信息。医师可在相应手机应用平台下载安装,并进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确保账户安全使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落实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做好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

二、抓紧落实、按时安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医师本人于2024年5月10日前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医通办”APP注册并进行科室维护,确保医通办下载注册率达到100%,实现在“医通办”APP上申请各项业务办理并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医通办注册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推进工作。

三、完善数据、规范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核实工作,保证医疗机构医师数据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主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工作,定期完善医师职称、科室变化信息,保证医师执业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凡符合吊销注册、注销注册或备案条件的,及时进行吊销、注销和备案。

区卫生健康委将适时通报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推进进度并将医师电子信息化管理的相关情况,纳入督查评价指标作为考核评价内容。

联系人:於春梅、徐丹(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6782322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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