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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22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2024〕141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4-30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2024年度学龄前儿童乳牙龋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疾控中心、重医附属口腔医院、各镇街教管中心:

为扎实推进“健康中国2030”战略,探索建立我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机制,降低全区儿童乳牙和恒牙患龋率,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工作要求,特制定了我区工作方案。现将《重庆市渝北区2024年度学龄前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局部用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2024年度学龄前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局部用氟)实施方案


为探索建立我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机制,普及口腔健康知识,提高儿童正确刷牙率,推广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降低全区儿童乳牙和恒牙患龋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建立学龄前儿童乳牙龋综合干预工作机制;

(二)开展以学校和幼儿园儿童、家长、老师为重点的全人群健康教育,提高儿童刷牙率和健康饮食习惯养成率、家长及托幼教师口腔保健知识知晓率和行为指导能力;

(三)开展3-6岁儿童口腔健康检查,项目所覆盖幼儿园的适龄儿童(3~6岁)口腔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促进学龄前儿童口腔疾病早诊早治;

(四)为3-6岁儿童提供免费局部用氟防龋(每年2次)措施,项目所覆盖幼儿园、已接受口腔检查的适龄儿童中,局部用氟率达到100%以上,完成局部用氟3000人,预防儿童乳牙龋的发生;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

1.项目范围:全区所有镇街辖区内各托幼机构。

2.对象:教育对象包括全人群,以幼儿园儿童、家长、和老师为重点。

3.内容:围绕开展工作内容,重点宣传口腔健康核心信息、儿童口腔疾病防治知识及综合干预服务信息等,提高目标人群的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行为习惯,营造全社会关注口腔健康的氛围。通过宣传,动员引导适龄儿童家长自觉接受儿童口腔健康检查和各项干预措施,鼓励患有口腔疾病的儿童及早接受治疗。

4.形式:宣传形式可采取在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中播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节目、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展板、举办口腔健康讲座、家长微信群以及其他目标人群喜闻乐见的形式,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各地充分利用“全国爱牙日”、“世界卫生日”、“六一儿童节”等契机,开展多样化、多频次的健康教育。针对学生、幼儿、家长和老师,因地制宜开展面对面专题宣传教育,并与其他措施做好衔接,逐步探索建立儿童口腔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局部用氟

1.项目范围和对象

项目范围为宝圣湖街道辖区内各托幼机构,重医附属口腔医院承担我区相关工作任务。项目对象为学龄前3-6岁适龄儿童。

2.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对适龄儿童开展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措施前,要将其意义、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关键信息,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征得家长同意并签署家长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在承担任务的医疗机构留存备案,时间不少于3年。

3.局部用氟适宜人群的筛选

对已签订“知情同意书”且无局部用氟禁忌证的3-6岁儿童,由医疗机构提供口腔健康检查和局部用氟。

4.局部用氟禁忌证

(1)不能配合或呕吐反射强烈的儿童。

(2)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儿童。

(3)有哮喘病史和过敏体质儿童。

(4)感冒、发烧、腹泻等患病期间儿童。

(5)有口腔溃疡、疱疹性口炎等口腔黏膜破损的儿童暂缓用氟。

(6)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禁忌证儿童。

5.实施和登记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临床服务规范和国家项目办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每年实施1次口腔检查,每半年实施1次局部用氟,局部用氟的产品由各省自行选择。操作完成后,应填写纸质登记表并留存、备查、上报。

6.完成口腔健康检查、局部用氟等操作后,要以书面形式向家长反馈检查结果及操作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口腔问题的儿童,建议家长及早进行治疗。儿童家长完成家长反馈表,并反馈给幼儿园老师。

三、项目组织

(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建立本辖区多部门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

(二)区教委负责项目幼儿园的组织发动工作,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将口腔卫生知识纳入幼儿园的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全面提高辖区幼儿口腔卫生知识水平。

(三)区疾控中心作为全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作信息、简报、总结、经验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并组织督导和评估。

(四)重医附属口腔医院作为项目执行医院,承担项目具体操作任务,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内部管理规则,明确承担项目工作任务的科室、人员和职责,安排人员培训,开展内部质量控制;完成对项目工作目标人群的口腔健康检查、局部用氟、数据录入等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负责项目工作信息、简报、总结和经验交流推广材料的编撰,定期上报。参与辖区工作经验总结和经验交流推广,并协助开展项目工作督导和质量控制。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启动和培训,开展项目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两次局部凃氟和全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并向区项目办提交工作总结。

五、督导评估

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全区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区疾控中心联系人:肖晓秋,联系电话:67193313。

市口腔医院联系人:胡芸娟,联系电话:138830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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