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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14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2024〕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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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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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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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4-01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3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4年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对标对表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陈德桢,联系方式:67807949,电子邮箱:472375481@qq.com。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重庆市渝北区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渝北分类办〔2024〕3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区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需要,全面推进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2024年,各单位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分类准确率都更上一个层级,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效果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系列培训。
各单位认真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论述及重要回信精神,形成具体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宣讲培训,深入开展理论宣讲和阐释,把垃圾分类纳入党员干部培训体系,强化党员干部专题培训。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2024年5月底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分类意识。
(二)全面推进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
根据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反馈意见,各单位要压紧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要求,逐项排查梳理问题,形成整改方案,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推进整改落实落地。
(三)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先锋细胞和无废细胞创建。
按照《重庆市渝北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与《关于印发<“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渝环〔2023〕118号),开展垃圾先锋细胞创建与无废细胞创建活动,对照量化考评指标和创建工作程序编制本单位创建方案、制定创建计划并有序组织实施。2024年5月前,完成垃圾分类先锋细胞创建。2024年8月前,完成无废细胞创建。
(四)深入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完善源头减量措施。落实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落实“限塑令”,持续推广“光盘行动”,倡导绿色办公。鼓励使用易降解、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环保产品,参加会议、活动等自带水杯,用餐自备餐具等多种形式推动源头减量。
2.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设施提档,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暂存设施标识标志,完善投放指南、宣传内容。进一步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物管理体系,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尤其是生活源有害垃圾管理,要单独存放、双人双锁),同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运收协议,加强监督管理。
3.落实管理责任人责任。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各单位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加强分类设施配置、维护和投放点、暂存点日常管理,确保各类垃圾暂存设施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做好各单位内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杜绝垃圾满溢、污水横流、臭味等现象。加强与收运单位的有序衔接,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五)多方面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利用LED屏、挂号机、报告打印机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党建引领,鼓励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桶边值守,参与志愿服务行动。发动患者、家属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增强群众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幸福感获得感。加强垃圾分类指导员、物业清扫保洁人员等作业人员培训,提高垃圾分类专业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单位“一把手”要扛起重大政治责任,拧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要明确职责任务,把工作任务细化到科室、落实到人。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设性解决办法。要层层开展谈心谈话,真正起到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强化思想的效果,扎实推进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一是各委属医疗机构每月19日前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台账报送群”及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其中内容要完整且符合逻辑。二是各委属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6月5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总结与照片资料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三是各委属医疗卫生单位与各民营医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垃圾分类先锋细胞”与“无废细胞”创建意向报区卫生健康委。
(三)加强督查督办。各单位至少每月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督查。全面把握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以督导促工作,用检查抓落实,要明晰工作台账,逐一落实、对账销号。同时区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并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督查反馈情况开展“回头看”,切实推动渝北卫健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附件:1.渝北区垃圾分类先锋细胞与无废细胞创建意向表
2.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垃圾分类先锋细胞”创建评分表(试行)
3.关于印发《“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试行)》《“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和《“无
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1
渝北区垃圾分类先锋细胞与无废细胞
创建意向表
单位 |
垃圾分类先锋细胞 |
无废细胞 |
填报人 |
联系方式 |
注意:
1.请有创建意向的单位在垃圾分类先锋细胞与无废细胞对应的表格中打“√”,可以只选择其中一项创建,亦可两项均创建。
2.请将意向表于4月10日前报区卫生健康委指定邮箱:472375481@qq.com。联系人:陈德桢,联系电话:67807949。
附件2
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垃圾分类先锋细胞”创建评分表(试行)
指标 |
评价细则 |
评分方式 |
分值 |
自查得分 | |
源头减量(17分) |
(一)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 |
1.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总量控制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得2分,并有效执行的,得2分。 |
核查资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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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的,得2分。 |
核查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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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导本单位职工低碳出行、绿色办公 |
3.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本单位职工低碳出行的,得2分。 |
核查资料和现场查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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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的,得2分。 |
核查资料和现场查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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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遍推行“光盘行动” |
5.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引导本单位职工及服务对象适量消费的,得3分。 |
核查资料和现场查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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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 |
6.采取有效措施,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得2分。 |
核查资料和现场查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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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限塑令要求 |
7.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得2分。 |
核查资料和现场查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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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60分) |
(一)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 |
8.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并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的,得3分。 |
核查资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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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等台账内容完善,数据详实,得5分。 |
核查资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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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60分) |
(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布局、配置及管理规范、合理、便利,体现人性化。 |
10.设置集中收集点的,得2分;分类投放设备齐全的,得2分;发现一处没有的扣0.5分。 |
核查资料和现场查看,原则上参照如下配置:1.集中收集点应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箱、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至少各1个;2.办公区域内,食堂或就餐区、各楼层应至少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箱专用垃圾箱各1个,并可结合实际酌量增加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等;3.会议室、茶水间、洗手间应配置其他垃圾箱至少1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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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 |
11.在本单位转运过程中无“抛洒滴漏”无“冒装混装”等现象现象的,得2分。 |
现场查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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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本单位垃圾收运及时,得1分,分类投放设施无溢满现象或落地现象的,得2分。 |
现场查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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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定期维护,运行良好,得1分,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臭气扰民问题的,得2分。 |
现场查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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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
14.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GB/T-19095-2019)标准和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齐全、正确、清晰的,得3分;发现一处不规范的扣0.5分。 |
现场查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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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垃圾分类投放点位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指南应明确垃圾分类类别、投放方法等内容,且信息清晰、准确、无误,得3分;发现一处不规范的扣0.5分。 |
现场查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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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
16.建立垃圾分类桶边指导制度的,得2分。 |
核查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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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垃圾分类桶无混投现象的,得2分,发现一处垃圾混合投放扣0.5分。 |
现场查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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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均服务量(门、急诊及住院人次)超过200人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投放高峰期安排桶边值守人员的,得2分,无人值守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现场查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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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 |
19.有年度医废管理工作计划的,得2分。按计划有效执行,得2分。 |
核查资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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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有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的,得2分。 |
核查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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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与具备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与辖区村卫生室签订医疗废物暂存协议的,得3分。 |
核查资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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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得2分。 |
核查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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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医疗废物专人管理的,得2分。 |
核查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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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医疗废物分类投放、收运、暂存 |
24.使用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得2分。 |
现场查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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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得2分。 |
现场查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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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得2分。有单独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得2分。 |
现场查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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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内容完整、准确的,得5分。内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
核查资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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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未超过2天的,得2分。 |
核查资料和现场查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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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11分) |
(一)强化党建引领 |
29.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的,得3分。 |
核查资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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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本单位党组织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的,得2分。 |
核查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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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治理的,得2分,常态化开展联动会议、活动的,得2分。 |
核查资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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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 |
32.推行“一员多岗”,整合清洁工人、安保人员和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得2分。 |
核查资料和现场查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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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7分) |
(一)责任体系健全 |
33.明确一把手为垃圾分类治理主要负责人的,得2分。 |
核查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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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一把手定期研究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开展垃圾分类实地调研、督导检查等,得2分。 |
核查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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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完善 |
35.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制健全,有相关奖惩制度的,得2分。 |
核查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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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账完善,管理规范 |
36.台账规范归档的,得1分。 |
核查资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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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5分) |
(一)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 |
37.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培训动员活动的,得2分。 |
核查资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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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5分) |
(一)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 |
38.制作海报、墙标、插牌、横幅、视频等标识标牌,并通过LED视频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得1分。 |
现场查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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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垃圾分类参与率≥90% |
39.本单位职工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比例达到100%,得1分。 |
核查资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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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40.对垃圾分类治理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资金使用廉洁问题、安全环保事故、重大负面舆情、有效投诉等情况的申报对象,申报当年予以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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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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