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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3-0081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2023〕3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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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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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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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11-16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6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全区托育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区教委,各托育机构: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托育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委(2023—62))要求,为深刻汲取北京市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全区托育机构安全管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扎实做好托育机构安全工作,结合实际,近期将开展全区托育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行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渝北区托育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小组,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部门和镇街配合,合力推进托育机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排查范围重点为全区实际收托运营的托育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幼儿园,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排查整治:
(一)食品安全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重点对主体资格、环境卫生、原料储存、加工操作流程、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等重点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消防安全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按照《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要求,重点对消防安全基本条件、消防安全管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易燃可燃物安全管理、安全疏散管理及应急处置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卫生安全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落实《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基本标准(试行)》要求,重点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卫生保健制度等重点环节,开展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2023年11月9日至13日)。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召开工作筹备会。组织安排辖区托育机构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到责任人,要求托育机构于11月13日前将自查整改台账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人家科。
(二)联合检查(2023年11月14日至28日)。按照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和托育机构自查自改情况,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镇街等单位联合实地对托育机构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托育机构自查已整改的隐患作消号处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托育机构再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并限期整改;区教委负责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问题整改(2023年11月25日至30日)。各镇街要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要结合此次专项行动对辖区托育机构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见附件1),并督促各机构限期整改,同时于11月28日前将整改台账经街道领导签字盖章上报区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发展科,电子件传654417184@qq.com;联系电话:67801339,67801058;联系人:刘小利,石兵。
(四)长期监管(2023年11月30日至长期)。区卫生健康委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托育机构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要常态化对辖区办托机构数量、类型、地址、经营情况、消防安全隐患等开展摸排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要重点对办托机构经营证照是否齐全、经营地址是否一致,办托是否备案、消防有无隐患进行核查登记;对不具备经营资质、不符合办托条件、存在巨大消防食品安全隐患的机构,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给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教育、卫生等部门,同时采取日常巡查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督促经营机构限期整改和合法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国家开展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以来,各级对婴幼儿安全健康高度重视。请各镇街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成立托育机构安全监管小组,对辖区托育机构开展常态化综合安全监管工作。各托育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不瞒报、不漏报,对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严密组织实施。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工作。各镇街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倒排时间表,完成安全排查工作任务。各托育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重点领域问题细查、严查,确保防患于未然。
(三)信息互联互通。托育机构属于新兴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各级积极鼓励托育事业多类型发展,但目前托育事业处于起步阶段,办托机构质量参差不齐,运营存在不稳定性,经营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因此,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常态化掌握辖区托育机构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情况,要结合属地和行业职责,合力保障全区托育事业规范有序发展和安全生产经营。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托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明细表
镇街:
序号 |
托育机构 |
具体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此表请于11月28日前经街道领导签字盖章上报区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发展科,电子件传654417184@qq.com;联系电话:67801339,67801058;联系人:刘小利,石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