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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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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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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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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重庆市渝北区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加红十字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困难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把“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爱的奉献”主题教育活动,团结广大困难群众、红十字会员、红十字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听党话、跟党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广大群众弘扬传统美德和人道奉献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和精神推动力。
3、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按照上级红十字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指导全区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法;举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遵循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4、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红十字事业与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结合起来,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在党政所需、群众所盼、红十字会所能的人道领域找准位置,集中有效发力,不断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5、强化红十字会工作主阵地。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护、无偿献血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艾滋病预防与关爱、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国际人道救援及交流等领域,增加红十字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
6、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把适合红十字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交由区红十字会行使,培育和打造红十字会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服务品牌。
7、加强红十字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体系建设。发挥民间外交重要渠道作用,广泛开展国际和港澳台交流合作。
8、联系指导区群团活动中心。发挥区群团活动中心公益服务窗口和阵地作用,指导区群团活动中心相关业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红十字会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工作。负责信息、保密、安全和信访工作。负责资产和项目资金的管理。负责与会员、理事单位的协调和联系。负责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护、无偿献血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艾滋病预防与关爱、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国际人道救援及交流、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红十字会网站建设。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募捐筹资。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健康扶贫相关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73,11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3,115.0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9,854.77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854.77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73,115.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50,331.00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3,6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9,184.00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9,854.77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0,145.23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00,00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3,115.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3,115.00元,比2022年减少9,854.77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115.00元,比2022年增加190,145.23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6,291.71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4,231.60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9,621.92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2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无偿献血工作,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维护管理费用,红十字基层组织市级模范单位创建及运行管理,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红十字志愿者工作经费,人道救治资金募集工作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红十字会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比2022年减少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和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减少5,000.0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和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和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新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67,258.40元,比上年减少129,193.68元,主要原因为办公经费减少48,748.16元,培训费增加834.48元,专用材料购置费减少26,28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000.00元,维修(护)费减少5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0,0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雷洪莉 联系方式:023-6721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