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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重庆市渝北区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开展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协助并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及时做好急诊抢救转诊工作;提供医疗咨询、康复和计划生育服务;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精神卫生和慢病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工作;落实免疫规划,适龄儿童能及时得到免费接种服务;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收集与报告等。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7个内部科室:慢病科、计免科、儿保科、全科诊室、检验科、药剂科、收费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13,412,441.1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11,441.1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4,201,000.0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569,742.00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438,758.00元,事业收入减少3,008,500.00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13,412,441.1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27,620.05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476,270.89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08,550.24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569,742.00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231,258.00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801,00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11,441.1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11,441.18元,比2022年增加1,438,7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12,441.18元,比2022年增加1,239,758.00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16,658.47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845,549.8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0,866.67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9,000.00元,比2022年增加199,0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重庆市渝北区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9,0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敖敏   联系方式:023-6760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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