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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240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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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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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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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重庆市渝北区健康促进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健康促进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咨询和培训;健康教育促进项目组织实施;健康教育促进工作推广和业务指导。
1.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咨询和培训。主要包括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健康中国”的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为居民提供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和健康知识科普咨询;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人员培训。
2.健康教育促进项目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项目的策划、申报工作;承担项目成果统计、数据分析及推广开发研究工作;承担项目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3.健康教育促进工作推广和业务指导。主要包括按照“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要求,推广实施全民健康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完善健康制度体系,提升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对医疗卫生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工矿企业等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健康教育工作监测与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事务性工作。
4.内部运行管理和其他工作。主要包括日常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维护、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单位内部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承担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健康促进中心成立于2020年3月,由原渝北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所撤消后成立,为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从原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所划转5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32633.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2633.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255434.92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5434.92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32633.2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元,教育支出预算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3952.64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30464.24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8216.32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255434.92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5434.92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0000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2633.2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2633.20元,比2022年减少255434.92元。其中:基本支出1432633.20元,比2022年减少55434.92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997.02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7496.90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064.96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元,比2022年减少2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健康促进工作保障经费减少200000.00元。
重庆市渝北健康促进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比2022年减少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和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减少5000.0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和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和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新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雷洪莉 联系方式:023-6780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