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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239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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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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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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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责任务包括:妇女保健服务;儿童保健服务;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受委托开展妇幼保健工作考核。
2.具体职责任务
(1)掌握全区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主要疾病、影响因素、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情况及主要死因,协助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全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临床技术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3)负责指导和开展我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我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和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5)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6)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委托对区内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食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等儿童保健服务。
(7)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8)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健康、人员培训等任务。
(9)受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委托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保健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渝北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主要包括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降消项目、艾梅乙等项目的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11)内部运行管理。包括日常运行、维护(基础设施维护、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单位内部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设有内部科室55个:医院设有党委办、行政办、人事科、财务科、经管办、总务科、安保科、基建办、采购办、宣传文化科、医保科、医疗服务管理科、护理保健服务部、院感科、改善服务中心、妇幼健康管理科、信息科、避孕药具管理科、健康教育科、妇女群体保健科、青春期保健科、更老年期保健科、乳腺保健科、妇科、中医妇科、计划生育手术科、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科、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科、男性生殖健康科、儿童群体保健科、新生儿疾病筛查科、儿童生长发育科、儿童营养与喂养科、儿童心理卫生科、儿童眼保健科、儿童口腔保健科、儿童耳鼻喉保健科、高危儿管理科、新生儿科、儿童康复科、儿科、中医儿科、孕前保健科、孕期保健科、孕产群体保健科、产科、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产后保健科、婚前保健科、检验科、功能影像科、手术麻醉科、药剂科、供应室、放射科。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区妇幼保健院更名及相关事项的批复》(渝北编发〔2015〕15号)文件精神,将区妇幼保健院(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中心)更名为“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挂“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牌子。简称“区妇幼保健计生中心”(“区妇幼保健院”)。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8,373,242.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009,442.59元,事业收入154,363,800.00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62,535,421.33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774,421.33元,事业收入预算增加51,761,00.00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8,373,242.5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183,123.18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2,899,647.57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90,471.84元。支出较2022年增加62,535,421.33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970,983.33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5,564,438.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09,442.5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09,442.59元,比2022年增加10,774,421.33元。其中:基本支出26,559,004.59元,比2022年增加9,209,983.33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及计划生育事务等;项目支出7,450,438.00元,比2022年增加1,564,438.00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具购置及宣传培训费,药具发放机管理运行维护费,托幼机构卫生管理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和2022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和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0元,和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和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和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新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890,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8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事业收入预算政府采购34,890,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8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450,438.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胡诗雅 联系方式:023-6719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