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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237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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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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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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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包括坚持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卫生诊断、疫情报告和监测,及时处理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时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保健服务,加强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实施免疫接种;开展医学康复、家庭康复训练指导、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保健咨询等服务;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开展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进行爱国卫生指导,建立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中医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慢性病管理;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提供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服务,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协助街道办事处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与计划生育保健、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指导辖区内诊所、服务站业务工作;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协助做好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补偿结算等工作;受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12个内部科室:内科、中医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护理部、医务科、医保科、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安保科,属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518,114.51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03,114.5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25,115,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9,342,642.16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经费拨款增加2,071,226.16元,事业收入经费拨款增加7,271,416.00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518,114.5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元,教育支出预算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87,012.76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5,040,113.75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90,988.00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9,342,642.16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716,642.16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626,00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03,114.51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03,114.51元,比2022年增加2,071,226.16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1,114.51元,比2022年增加1,769,226.16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2,230.08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676,996.08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2,000.00元,比2022年增加302,000.00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302,0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元;主要原因是无新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2,0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川杰 联系方式:023-8704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