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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3-00669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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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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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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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10-11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3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医学检验实验室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检比例 | 检查内容 | 备注 | |
国家双随机 | 市级双随机 | ||||
1 | 医学检验实验室 | 50% | 50%(国家双随机未抽取的剩余单位) | 1.医学检验实验室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情况、人员资格、诊疗科目登记、校验)管理情况:是否取得资质并按要求开展校验;是否进行医学检验诊疗科目登记;是否按照登记的医学检验诊疗科目开展医学检验服务;2.技术人员管理情况: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情况;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及流程是否规范,检测能力与接收样本是否匹配;3.仪器设备场所管理情况: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检测试剂采购渠道和质量是否合格;4.质量控制管理情况: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是否按要求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的;或者已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是否连续两次以上结果合格,或经整改后结果是否合格;5.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 根据各医疗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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