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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3-00667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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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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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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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10-11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3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医疗美容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检比例 | 检查内容 | 备注 | |
国家双随机 | 市级双随机 | ||||
1 | 医疗美容机构 | 50% | 30% | 1.医疗美容机构资质管理情况,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登记备案;是否进行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登记;是否按照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级别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工作的情况;2.执业人员管理情况,执业人员是否取得资质并完成执业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执业医师超执业范围或在非注册的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3.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在使用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超出适应症范围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4.医疗美容广告发布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和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5.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 根据各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
2 | 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 | 20% | 80%(国家双随机未抽取的剩余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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