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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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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12-13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8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医罚﹝2024﹞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鑫斛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鑫斛药庄红黄路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051734071P

法人

负责人

罗XX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医罚﹝2024﹞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该药店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于2024年8月17日,使用中医医师杨XX为顾客杨X、熊X开具中药处方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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