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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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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12-12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6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公罚〔2024〕18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帛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6MACYU3RP81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莫XX

自然人

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公罚〔2024〕1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在一年内对公共场所(旅店)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12月05日,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对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滨港路39号山水绿城1幢1-2#-3的重庆帛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相关情况,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在从事旅店经营活动中一年内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其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一)(五)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

1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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