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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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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11-01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7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公罚〔2024〕18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东衡格澜维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666436193H

法人

法定代表人

陶XX

自然人

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公罚〔2024〕1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毛巾)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9月3日,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在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翠苹路11号东衡槟城7号楼酒店的重庆东衡格澜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于2024年08月16日经卫生监督抽检,其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其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1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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