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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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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7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医罚﹝2024﹞3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蝶变拉斐尔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CNW5JT6U

法人

法定代表人

韩薛宁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医罚﹝2024﹞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填写和保管病历资料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自2023年9月4日取得《诊所备案凭证》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累计8次为汤某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均无相关的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

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5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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