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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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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11-06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7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传罚﹝2024﹞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恩町医疗美容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渝北华蓥路医疗美容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CK9JL364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张XX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传罚﹝202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8月7日川渝地区交叉执法中,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诊所设置了医疗废物暂存间。有一贴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医疗废物桶内盛装有使用过的防护服、手套等。暂存间内有一货架和拖把、消毒液若干,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裁量基准编码:CR050A)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

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6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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