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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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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8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公罚〔2024〕20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两江新区登韵美容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000MADPQHPW2B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姓名

胡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公罚〔2024〕2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两江新区登韵美容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美容经营活动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你单位于2024年09月14日至被查获时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怡景路88号附1号4-6的两江新区登韵美容店从事美容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

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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