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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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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8-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3 

关于医疗机构注销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下列医疗机构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依法予以注销。

被注销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类别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登记号

机构地址

渝北彭平中医诊所

中医(综合)诊所

彭平

PDY90638050011217D2122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叶路99号冠宏时代2幢3-11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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