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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485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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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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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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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8-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3
关于医疗机构注销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下列医疗机构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依法予以注销。
被注销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类别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渝北彭平中医诊所 |
中医(综合)诊所 |
彭平 |
PDY90638050011217D2122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叶路99号冠宏时代2幢3-11 |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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