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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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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2-04-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4-08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同志要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不移地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全国卫生健康大会、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坚持服务重庆“两点”定位、“两地”“两高”发展目标,坚持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机遇,坚持服务“十四五”时期重庆卫生健康发展主业,以持续提升全系统法治素养为着眼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以建设法治医院、法治诊所、法治科室为突破点,使法治成为行业共识和基本准则,不断提升行业依法治理能力,为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医疗服务中的法治需求,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坚持服务卫生事业发展。紧紧围绕全区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把普法工作融入渝北区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注重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系统性,以高质量的法治工作推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推进法治实践。坚持谁懂法谁普法、谁用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坚持全面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坚持德治与法治有机融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行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医、依法执业。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运用好新媒介和平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基层、进网络为抓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区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系统内牢固树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结合系统行业特点,联合高校等有关单位,深入解读《民法典》,开发《民法典》医事法视角解读的普法课程与普法产品,让民法典走进医院、走到医护人员心里,做到“三个阐释好”,即:阐释好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四)深入学习宣传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学习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中医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新制修订的卫生健康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重大政策。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及时为困难群众等提供法律帮助,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群众合法健康权益。

(五)持续普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向执法人员等普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访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规避决策风险。大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激发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活力的法治环境。

(六)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探索法治医院、法治诊所、法治科室建设,聚积行业法治人才、凝聚行业法治合力,聚焦行业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多种纪念日节日,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培育具有卫生健康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

(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重点措施

(一)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教育。坚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原则,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每年至少举办2次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至少举办2次全员法治专题学习。建立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清单。深入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诉讼、医疗纠纷等各类矛盾的化解。

(二)打造卫生法治“五个课堂”。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宣传法,打造“法治精课堂”;为提升“医患有效沟通”,打造“法治趣课堂”;为孕期妇女提供合法权益保障知识,打造“法治馨课堂”;为加强院校联动,培养“医疗+法学”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打造“法治鲜课堂”;为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执业,打造“法治严课堂”。开展“医路相伴”“医声说法”普法活动,选择法治意识较高、法治素养较好的医疗机构管理者或临床医生普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促进普法工作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机结合。

(三)建设卫生健康普法品牌。建立上下联动机的普法工作机制,探索建设一批有卫生健康行业特色的普法品牌,推进同质化、标准化建设普法示范基地,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一个”带动“一批”,逐渐打造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和具备社会影响力的普法品牌。

(四)打造行业特色法治文化。充分利用中国医师节、世界护士日、世界献血者日、世界无烟日等各种卫生健康纪念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宣传、义诊活动等有机结合,提高老百姓健康素养的同时普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让老百姓知悉自身权利义务,了解卫生健康行业规范,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建立统一主题、统一核心内涵、统一可视化形象的法治文化宣传体系,形成以法治护佑人民健康的、独具卫生健康行业特色的法律文化。

四、注重实效

(一)坚持普法贯穿立法、执法全过程。各科室在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中,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建立意见反馈制度。把普法融入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全过程,并做好相关解读工作。在对医疗机构执法检查中,坚持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释法说理,提升执法社会效果。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切实作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二)坚持法律人才队伍高效普法。组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公职律师队伍、法律专家学者,围绕卫生健康系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案四说”活动,推动典型案例评选、法律法规解读、以案释法宣讲等制度建设,培育卫生健康领域普法品牌。

(三)坚持用好新技术新媒体精准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发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作用,创新普法传播方式,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让法律法规“可视、可听、可感”。适应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实际,开发适合在碎片化时间普法的短消息、短视频、短案例、短警示,增强普法覆盖面和可接受度。鼓励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优化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坚持效果导向,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渠道,形成“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同步推进医疗卫生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教育。

(四)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完备、依法决策履职到位、合法合规审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力的法治化治理方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解决矛盾靠法的环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运用法治化方式,健全和落实依法决策、合法性审核、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结合实际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区卫生健康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八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政法科负责各单位“八五”普法工作的指导,将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职能在业务工作中组织实施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八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单位可以按规定购买列入政府指导性目录的普法服务,创造性开展普法工作,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应当加强资金规范使用和管理服务,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规范化。

(三)落实普法责任。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实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各单位的普法责任,增强本单位人员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评估检查。区卫生健康委将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医疗卫生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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