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渝北区文化旅游委突发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渝北文旅〔2022〕87号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渝北区文化旅游委突发事故综合
应急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渝北区文化旅游委突发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印发,请各科室、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
渝北区文化旅游委突发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为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委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规范文化和旅游管理活动,提高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做到统一领导、指挥有序、决策科学、保障有力,结合实际,特制定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二、 处置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使文化旅游委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组织机构
成立文化旅游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指挥部,指挥长由委主任、书记吴云斌同志担任,负责突发事件的总指挥工作。常务指挥长由党委专职副书记魏晓东同志担任,协助指挥长协调处置突发应急事件。其它班子领导任副指挥长,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委安全应急科。副指挥长李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委日常突发事件处置、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
附件:
1.《渝北区文化旅游委安全生产和稳定应急预案》
2.《渝北区文化旅游委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3.《渝北区文化旅游委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4.《渝北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5.《渝北区文化旅游委舆情应急预案》
渝北区文化旅游委安全生产和稳定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文化旅游系统突发安全和稳定事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单位抢险救灾,确保安全生产和稳定,根据《渝北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庆市渝北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及《信访条例》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区文化旅游委委成立安全生产和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吴云斌任组长,专职副书记魏晓东,班子成员吴海焱,邓静,叶兴文,龙春玲,李勇,王付进,鄢文学,张群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和稳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组织、指挥。
领导小组成员由委综合科、安全应急科、市场科、公服科、宣传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保中心、区碧津美术馆等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机构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由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传达上级和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协调、指挥、收集、汇总应急救援工作中的日常事务,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按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根据科室职责和各单位职能职责分工,所有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应急救援工作的牵头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具体负责相应类别的应急救援。
具体分工:
(一)安全生产
1.文化活动安全及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由邓静副主任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公服科具体负责主抓,文化馆和委综合科配合。
2.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由李勇支队长、龙春玲副主任、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委安全应急科、市场科和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具体负责。
3.委机关安全(包括车辆)。由吴海焱副主任负责指挥协调,委综合科具体负责。
4.直属单位安全(包括车辆)。由李勇支队长负责指挥协调,各直属单位具体负责。
(二)信访稳定
1.被清退广电员、线路员。由王付进调研员负责指挥协调,委安全应急科具体负责,综合科配合。
2.企、事业涉军群体。由吴海焱副主任负责指挥协调,各直属单位具体负责,委综合科配合。
3.其他。由各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做好工作,各分管领导负责指挥协调。
(三)后勤保障
一旦发生应急事件,委综合科要作好应急所需要的物资准备和车辆、人员的统一调配工作,确保整个事件的顺利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分管领导和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巡查,搞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安全隐患整改和信访稳定工作。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必须亲自部署本单位、本行业安全和信访稳定工作,带队检查、督导安全防范和信访稳定;对排查出的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实施监测监控,必要时派驻现场组实施“一盯一”防范。对排查出的信访人员特别是重点人物必须派人“一盯一”守住,务必确保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集访事件。
(二)加强督查,委综合科要按照市、区政府和委里的要求,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信访稳定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督查。对隐患未整改,有重大险情或发生重大事故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责任督查。
(三)严格值班制度。各值班点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坚持领导24小时带班值守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保证应急物资、工具、人员、经费到位,保证应急队伍随时拉得出,用得上。各责任单位必须根据节假日或重大期间安全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的重点防范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严格纪律,做好信息报送。事故和信访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立即如实向委应急办报告,同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委应急办在经过带班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和区信访办、区应急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在未经过带班领导同意前,不得随意向区委、区政府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事故和事件时间、地点、性质、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信息来源、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随时续报事故和事件情况及相关情况。
委应急办和各相关单位、科室接到突发事故和信访事件信息报告后,要认真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提出处置意见,向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反映,待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示后,再将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镇、街道、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各单位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特大事故的,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委应急办。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基本应急
当确认突发事故灾难和信访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各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并做出应急响应,及时采取先期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救援队伍进行抢险,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各单位要按照专项预案和本单位预案的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突发事故灾难和信访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在发生一般、较大突发事故灾难后,委应急办应及时请示带班领导向区政府报告,请求区政府应急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由事发地政府组织力量组建应急临时指挥部进行先期处置,再由区政府应急办召集区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单位负责人统筹调动应急处置力量。
(二)扩大应急
当突发事故灾难和信访事件的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时,在做好前期基本应急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应急级别,进行处置。具体应急处置按《重庆市渝北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和信访处置程序进行办理。
一般、较大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需调动应急资源时,由区政府应急委向区委和市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形成应急处置的更大合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较大突发事故灾难发展到区政府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区政府应急委提请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并按有关规定申报。
渝北区文化旅游委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全市、全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维护文化旅游系统稳定。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我区文化旅游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由区文化旅游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级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吴云斌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调研员王付进同志担任,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王付进兼任办公室主任,彭辉、王涵妮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安全科:牵头负责行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行业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知识宣传。
综合科: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事件的信息接收、传递、汇总和报送工作;对接区级相关部门沟通信息;负责相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交通、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市、区相关部门,全面督导防控工作落实。
文化旅游执法支队:具体做好星级酒店、A级景区、旅游包车、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等行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宣传科: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文化馆、图书馆、文保中心:做好各自阵地疫情防控工作。
三、应急报告
(一)报告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1.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基层社会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现场工作人员;
2.文化旅游行政部门监管范围内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电影院、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负责人、现场相关工作人员;
3.文化旅游委各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二)报告程序
1.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事件后,应控制住人员,依法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文化旅游委办公室或区文化执法支队(办公室电话:67821173,执法大队电话:67815566)。
2.区文化旅游委工作人员接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报告后,及时向委办公室报告,委办公室负责同志向委领导报告。同时,将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卫健委值班室报告。(区文化旅游委办公室电话:67821173;传真号码:67822302,区卫健委联系电话:67810878)。
(三)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主要包括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时间、地点、已经采取的措施,报告人和联系方式等。
2.续报。主要包括事件的最新情况和补充信息,事件处理的最新情况和工作计划。
3.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对事件处理工作的总结和评价。
(一)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对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文旅委)网络与网络安全的影响,增强处置网络故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区文旅委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网络与信息系统是指区文旅委重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重要信息系统”)。不包括电信基础网络设施。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四)分级
本预案所称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重要党政、社会、业务信息系统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故障,发生对国家、社会、公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紧急事件。
根据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和三级(一般)。网络信息、言论由办公室负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一级(重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区域性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了区文旅委控制能力,对区文旅委的业务和办公秩序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二级(较大)。某一区域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区文旅委某一区域的业务和办公秩序造成一定损害,但未超出区文旅委控制能力的突发事件。
3.三级(一般)。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某一应用系统有一定影响或损害的突发事件。
(五)预案演练
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需根据《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审记录》表,在每个环节,对表格进行填写,对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审形成闭环管理。
(一)组织体系
发生一级、二级、三级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后,区文旅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本单位网络与网络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预警与信息通报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发生一级、二级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后,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协调小组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2)研究提出网络与网络安全应急机制建设规划,调查、指导和督促全局网络与网络安全应急机制建设,预案演习、宣传培训,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3)及时收集,分析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并视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发生三级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后,完成相应处置工作。
(5)负责各单位、部门重要网络信息系统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报告和向全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一)信息报送和处理
1.事件报告与分级判定
(1)当发生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时,事发部门按紧急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和较大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实行即时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2)全天候24小时对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统一管理。
(3)各重要信息系统相关负责人员应确定2个以上的即时联系方式,以保证信息通报和联系渠道畅通。
(4)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判定事件等级,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先期处置
当发生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时,事发部门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当发生一级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时,事发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并上报区委网信办。
由领导小组立即调动必需的人员、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最新进展及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上报。
当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应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待相对安全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受损情况进行勘察、分析、评估,将评估结果进行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恢复方案,应急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立即进行实施。
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件时,应立即疏散相关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并立即与消防、公安、安全部门联系,待消防、公安、安全部门处理完毕后,立即组织专家对受损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应急恢复方案,并将评估结果及应急恢复方案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立即进行实施。
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经应急处置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领导小组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当发生二级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时,事发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决定是否上报区委网信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专家赶赴事发地,对现场情况进行勘察、评估,作出应急处置,拿出应急恢复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立即进行实施。由领导小组调动必需的人、财、物以保障应急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最新进展及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上报。
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经应急处置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领导小组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当发生三级网络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时,事发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并记录故障处理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处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广域网主、备用线路中断一条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备用线路接续工作,同时向网络安全负责人报告。
网络管理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如属我方管辖范围,由网络安全工作人员立即予以恢复。
如属电信部门管辖范围,立即与电信维护部门联系,要求修复。
如果主、备用线路同时中断,网络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后,尽快研究恢复措施,并立即向本单位领导小组汇报。
设备损坏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网络安全负责人报告。
网络管理员立即查明原因。
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
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本单位领导小组汇报。
重要的软件系统如应用系统、数据库、操作系统等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按本单位容灾备份规定的间隔按时进行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办公室。
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系统管理员报告,并将该系统停止运行。
检查信息系统的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领导小组汇报,再恢复软件系统和数据。
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区委网信办报告。
当发生火情时,及时向综合服务部主管报告,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1.如局部发生火险,火势很小,极易扑灭时,发现人员在及时报警的同时,利用现场器具进行扑救,其它人员到场后,可视情况调集其他部位的灭火器进行扑救。
2.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报警及扑救组要立即调集所属成员和灭火器具扑救和控制火灾。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疏散组要迅速打开起火部位疏散门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离至安全地带。
引导组要派出人员车辆到路口迎候消防车等并引导至现场。
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部门作好外围警戒。
医疗救护组根据现场情况做好伤员救治。
日常用水后要关好阀门发现水管、暖气有渗露,要及时与维修部门联系;
一旦发现跑水,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报告综合服务部主管:
在场的其他人员要立即关闭水、暖流气的总阀门,并向领导汇报;
值班人员根据现在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关闭设备、切断电源。
及时清理室内、外的积水。
突发性停电事件:
发生停电故障时,相关设备应急供电由UPS负责。由于电池容量有限,应急供电主要保通讯设备、各类服务器供电。在供电正常后,机房管理员通知各部门恢复正常操作并上报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各部门恢复正常工作。
应及时判定故障原因,确定恢复供电时间,并由机房管理员做好故障处理全过程的记录工作。
当确定恢复供电所需时间超过UPS可支持时间时,机房管理员应通知系统管理员和网络管理员立即关闭服务器及各种网络设备。
供电恢复后,应仔细核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待全部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解除应急状态。
领导小组办公室织专人对电源故障进行登记备案工作。
计划性停电事件:
技术管理处和办公室向本单位各业务部门通报停电区域和停电时间。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指导各相关部门在停电期间的工作。
供电恢复后,应仔细核查设备的运行状态,确认全部正常后由信息化应急领导小组发布通知,解除应急状态。
制冷设备损坏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机房管理员报告。
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 同时监控网络设备的运状况,关闭不重要的设备,避免机房温度过高。
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本单位领导小组汇报。
1.当发现有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应立即向安全管理员报告,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开来。
2.安全管理员在接到通报后立即赶到现场。
3.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4.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5.如果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本单位网络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商研究解决。
6.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区委网信办报告。
7.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主服务器,经本单位领导小组同意,应立即告知各下属部门做好相应的清查工作。
8.病毒爆发事件处理完毕,将计算机重新接入网络;
9.总结事件处理情况,并提出防范病毒再度爆发的解决方案;
10.实施必要的安全加固。
发现系统服务器被远程控制、植入后门程序,或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安全管理员通报情况;如服务器已被入侵,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安全管理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做好必要记录,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受攻击的网站、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进行现场分析,追查攻击源,修改防火墙等设备的安全配置阻断黑客继续入侵。
分析后台数据库操作日志,判断是否发生数据失窃。检查、校验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领导小组提取相关数据样本后,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的系统。如情节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系统立案侦查;重新将恢复后的服务系统接入网络;总结事件处理情况,并提出防范再度发生的解决方案;实施必要的安全加固。
领导小组负责建立《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联络名录》,全体人员保证全天24小时电话畅通。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购、并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核心服务器、网络及安全管理设备备机。
重要信息系统必须有备份系统,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各部门应督促本部门信息化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确保各岗位人员具备处理或配合第三方运维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领导小组要结合信息网络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结合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适时修订本预案。
渝北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为增强我区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62号令)及《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重庆市渝北区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属地管理。各镇街及区融媒体中心、有线网络渝北分公司根据自身职责范围及本预案的要求,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实施分级响应及处置。
(2)平战结合、等级保障、综合防范。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日常运行和应急保障有机结合起来,合理确定各个播出单位的应急保障等级,形成安全播出综合防范机制,建立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
(3)信息畅通、资源共享、运转高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播出、监测监管及相关单位应随时保证应急联络渠道的畅通,建立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资源使用效能及系统运行效率。
(4)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各安全播出主管部门、运行部门应根据上述原则对相关的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切实担负起领导、指挥和处置责任,既要职责分明,又要团结协作,坚决杜绝出现相互推诿、逃避责任的情况。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各类安全播出重大事件、事故,按照起因和性质分为破坏侵扰、网络安全、自然灾害、技术安全和其他等对广播电视播出安全造成严重破坏或威胁的突发事件和由于责任、技术等原因造成的广播电视重大播出事故,以及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在广播电视宣传、技术及装备等方面的支援配合。
区文化旅游委牵头组织成立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安播工作领导小组),区文化旅游委、融媒体中心以及中国广电及各镇街为成员单位。由区文化旅游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相关科室为成员。区安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文化旅游委公共服务科,具体负责安全播出统筹工作。
区安播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和处置情况;负责与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政法委、区网信办、区经信委、区电力公司等)之间的协调与联系;负责广电系统外突发事件处置中需要广播电视部门配合支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与本单位播出传输任务相关的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全区有线、无线、卫星播出传输的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监测、监管,制定并执行本单位的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服从区安全播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中国广电重庆渝北分公司:负责与本单位播出传输任务相关的安全播出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确保各级政令畅通,制定并执行本单位的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服从区安全播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各镇街:加强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安全播出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辖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危害信息的收集是做好预警预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于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通过事前防范,最大程度地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在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内,各安全播出相关单位应加强预防警戒工作,强化各项预防和保障措施。
四、加强技术保障工作
各播出相关单位根据预警信息,确定突发事件防范的系统保障等级,加强播出、传输、分发、监测监管等安全播出技术保障工作,保证安全播出系统设施工作状态的稳定可靠,确保广播电视节目不间断、高质量的播出与覆盖,确保各项应对措施全面有效。
安全播出事件和特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发生安全播出事件、事故后,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根据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界定标准立即报告区文化旅游委。区文化旅游委在监测或接报事件、事故后,应核实事件事故有关情况,根据规定,及时报告市监测台和市文化旅游委,并根据事件事故的影响程度提交书面报告。其中:事件、事故书面报告应说明事件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频率(频道)、节目、设备,停播时长,发生和处理详细过程、起因、性质、造成的损失等,必要时应附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事件、事故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涉及报送至区文化旅游委的事件、事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发生安全播出事件、事故后,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立即逐级电话报告至区文化旅游委。
(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在事件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逐级上报有关情况。
(三)发生安全播出较大事件、重大事故的,8小时内报送详细书面报告,24小时内向市监测台或市文化旅游委报送详细书面报告。
(四)在事件事故处理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各报告单位应根据事态进展随时报告事件、事故排查和处理情况,如发现报告的事件、事故信息有误,应及时予以纠正。
应急响应包括响应程序启动、信息报送和处置、调度指挥和控制、应急处置、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等。当出现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造成严重影响或威胁的突发事件时,突发事件发生部门按照广电总局62号令中规定的应急报告的程序和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涉及重大问题须紧急请示,上级部门要对下级部门的请示给予及时批复。
应急预案启动前,各相关单位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单位要服从区安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应立即到达规定岗位。
区安播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全区或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挥、指导和督察,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等应当提供配合支持。
发生安全播出突发事件时,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总局62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处置原则进行应急处置。
区安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各单位统一发布应急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单位)。应急信息的发布应明确发布范围和密级,保密信息的发布和转发要严格遵照保密法的相关规定。
各单位要根据安全播出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播出应急操作预案。预案应涵盖安全播出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实施步骤具体、责任明确。预案制定后须经过实操验证,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加强对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的应急防范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确保实施有效。根据应急情况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各播出单位机房必须具备一台以上国内直拨电话。
各级安全播出指挥部成员、播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办公网机要员等作为特殊岗位人员,在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内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区安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并有专人接听,确保调度指挥渠道畅通。
本预案由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做不定期修订。
渝北区文化旅游委舆情应急预案
为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防范舆情事件发生及蔓延,制定渝北区文化旅游委舆情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渝北区文化旅游委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由委主任吴云斌同志任组长,吴海焱、叶兴文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科、宣传科、各直属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吴海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收集信息和上报
舆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负责对QQ 群、 微信群、 公众号、博客等网络平台言论进行重点监控;密切留意文化旅游委系统内外舆论环境,一旦发现有不利于工作和社会稳定的舆情,及时上报文化旅游委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准确研判和处置
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在舆情发生后,立即对舆情来源和内容进行准确研判,有针对性地选择恰当时机发布具权威性、引导性、回应性信息,引导公众辨别是非,最大限度地避免舆情误导公众,促进舆情朝着良性方向演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面向文旅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宣传意识形态责任制、网络管理有关制度,要求干部职工做到不传播小道消息,不随便发帖,不随便转发,不随便点赞。
(二)规范信息报送工作
舆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舆情,要在30分钟内上报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在上报各种材料时,要经过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放可上,同时留有底稿备查。
(三)规范新闻宣传工作
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外宣传工作,未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不得接受外面来人到本单位采访、采风、宣传和调研,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立即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凡是市外各级各类媒体到本单位采访,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向区委宣传部报告,未经区委宣传部同意不得接受采访。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2年10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