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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744794/2024-00151
- [ 发文字号 ]
-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文综罚字〔2024〕F-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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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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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文化旅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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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9-18
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渝北)文综罚字〔2024〕F-19号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文综罚字〔2024〕F-1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市渝北区乐游网吧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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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北)文综罚字〔2024〕F-19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 | |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
当事人未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 |
处罚结果 |
警告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9日 |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救济途径 |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渝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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