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来谋划部署、推动落实,建立健全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法规教育科具体落实、其他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力量,为政策文件出台、行政执法检查、合同协议拟定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二是谋划部署重点任务。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来谋划部署、推动落实,研究制定2024年统计工作要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及“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以及抓实督察整改、加强普法宣传、加大统计监督力度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督促推动尽职履责。定期督促各镇街、有关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按照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常态化学习制度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加强对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贯彻,着重了解掌握统计法定职责职权,特别是新修改《统计法》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强化统计信息共享等新规定新要求,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担当。
(二)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推动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学习。先后推动2次区委常委会、2次区政府常务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通报国家统计局查处的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二是强化统计干部统计法治教育。先后在8次中心组学习会、5次党组会、2次干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邀请局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民法典》有关章节,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召开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讲会,组织新进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线上培训,结合开展10余期统计专业年报会,实现统计调查对象法治宣讲全覆盖。三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局政务网站、渝北统计手机报等平台,定期宣传推介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等知识,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宣传效果。结合各专业统计年报会、三月“法制宣传月”、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线上举办1期有奖知识竞答和2期以案释法宣传,不断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三)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建强法治队伍。积极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参与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法治业务培训,全年选派12人次参加各类专业法治培训,法治队伍专业性明显提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管理等各项工作,及时反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切实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职能职责,2024年区统计局暂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三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制定印发渝北区统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制度、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统计信息共享工作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等制度,着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水平。一是着力保障宪法实施。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切实把贯彻宪法法律落实到决策实施全过程、各方面,积极确保依法决策、依法施策。结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深入人心,提升尊崇宪法、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区司法局提供的法律顾问名录库中选聘1名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职工和基层统计人员讲授法律法规、帮助审定局机关相关合同协议,对涉及数据保密、行政处罚等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辅助审查。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坚决落实集体决策、民主集中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确保科学、民主、合法地进行决策。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使用执法文书范本。严格落实重庆市统计局印发《重庆市统计执法检查文书基本格式范本》,对统计执法流程、统计执法文书、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统计执法案件归档等进行统一规范,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并结合执法文书范本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规范统一。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年初制定的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及“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全年共完成32家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其中与区卫健委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家,均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渝北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6条措施,全面完成自查发现的常态执法时紧时松、法制审核人员经验不够丰富、执法全流程记录不够规范等3个问题的整改落实。
(六)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制约体系。一是建立常态落实机制。以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渝北区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制度》《渝北区常态化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制度》等,督促推动全区统计系统将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纳入日常学习内容,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区统计局先后两次在全区统计系统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清理工作。二是建立协同配合制度。协调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部门单位联合印发《渝北区统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联系、培训交流、情况通报、线索移交、问题协查、整改协作、成果运用等工作机制,有力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的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以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渝北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报告制度》,督促推动各镇街、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区属国有公司按照《渝北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渝北区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切实履行防惩工作责任,于每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送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并及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七)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及时更新维护“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库、人员库、对象库以及计划库,切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年通过平台抽查24家企业。二是认真做好“民呼我为”工作。切实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对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民呼我为”平台和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板块留言涉及统计工作的,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信息公开妥善做好处置,全年5次按时处理重庆市“民呼我为”平台反馈事项。三是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指导。利用2024年年报培训、基层调研走访、执法检查等方式实现对全区2000余家各类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持续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建立统计工作QQ群、微信群,第一时间为企业和镇街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和答疑解惑。
二、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压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推动2024年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动、同落实,研究制定《重庆市渝北区2024年统计工作要点》以及《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各专业科室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统计职能职责和“三定方案”要求,并结合全年统计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在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履行统计培训职责、创新普法宣传、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依法依规履职。在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高质量完成各专业的统计定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对2000余家各类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和法治宣讲,定期公布月度和年度统计调查数据,面向党员领导干部、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数万人开展普法宣传。
(三)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坚持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和末位发言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力量,为政策文件出台、行政执法检查、合同协议拟定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严格按照《重庆市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督促抓好局政务网站的更新维护,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推动完成32家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抽查24家、数据质量核查7家。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范围不够广泛,结合线上线下、利用新媒体等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较少,对政府部门、镇街、区属国有公司的宣传不多。
(二)统计执法检查数量不多。全年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与往年检查数量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需在后续工作中加大力度。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不断充实执法力量。继续选派优秀干部职工参与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行政执法力量、扩大执法检查覆盖范围,加强对企业重点指标的检查力度。
(二)创新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新修改《统计法》,面向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制作一批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产品,同时利用局政务网站等新媒体上线和转载一批法治宣传内容,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法治理论培训。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学习,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加强基层统计干部法治培训,组织局机关干部开展行政执法、统计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培训,持续提升统计系统干部统计法治素养。
(四)积极推动信用建设。切实加强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通报曝光和联合惩戒,进一步引导企业增强信用自律意识,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进一步提升统计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