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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15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统计局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法规教育科具体落实以及其他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力量,为政策文件出台、行政执法检查、合同协议拟定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二是谋划部署重点任务。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来谋划部署、推动落实,研究制定2023年统计工作要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及“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以及抓实督察整改、加强普法宣传、加大统计监督力度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三是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把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年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主题教育7期专题读书班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结合干部职工会、支部主题党日、主题教育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二)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精心组织培训。邀请市统计执法总队总队长雒丹为渝北区2023年优秀科级干部和选调生培训班作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常态化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工作。牵头组织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区属国有公司分管负责人赴厦门大学举办为期一周的“以高质量统计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在局政务网站和渝北统计微信公众号开设“统计法治”专栏,定期更新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3月法治宣传月、9月统计开放日以及“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制作上线统计法治宣传动漫1条,组织线上统计法治知识竞赛1次共19000余人次浏览、9918人参加,线下开展开放日活动、“五经普”进园区活动以及宪法和统计法宣传活动三次,发放各类宣传品万余份,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统计职能职责和“三定方案”要求,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分析、及时公开统计数据、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重庆市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版)》要求,扎实推进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更新公开权责事项清单、行政处罚等重要信息。加快推广应用“渝快政”和“渝快办”,认真落实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要求。切实加强对区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指导,2023年审批通过区商务委的统计调查项目1个。

(三)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建强法治队伍。调整一名持有执法资格证书且具有执法工作经历的机关干部到法规教育科,进一步充实统计法治工作力量。积极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参与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法治业务培训,全年选派15人次参加各类专业法治培训,法治队伍专业性明显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管理等各项工作。明确法规教育科负责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并加强对各科、室、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等全流程培训。及时反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2023年区统计局暂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三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制定印发渝北区统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制度、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统计信息共享工作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等制度,着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水平。一是着力保障宪法实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切实把贯彻宪法法律落实到决策实施全过程、各方面,积极确保依法决策、依法施策。结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深入人心,提升尊崇宪法、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区司法局提供的法律顾问名录库中选聘1名法律顾问,按要求参加重要会议,为全局干部职工和基层统计人员讲授法律法规、帮助审定局机关相关合同协议,对涉及数据保密、行政处罚等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重要文件、合同、行政处罚案件等86件次。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年召开党组会19次,均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始终坚决落实集体决策、民主集中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确保科学、民主、合法地进行决策。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切实履行统计行政执法职责。法规教育科和统计行政执法支队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及时制定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方案,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以及法制审核和监督工作。二是严格规范使用执法文书范本。严格落实重庆市统计局印发的《重庆市统计执法检查文书基本格式范本》,对统计执法流程、统计执法文书、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统计执法案件归档等进行统一规范,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并结合执法文书范本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规范统一。三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年初制定的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及“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全年共完成115家企业(项目)的统计执法检查,发现迟报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10起,其中立案查处5起,向区纪委监委移送1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统计法的线索,对5起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已现场说服教育并要求改正。四是积极创新执法方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主动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随机选取3家在库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相关统计指标等内容。五是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相关规定,及时在局政务网站公示3起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信息。

(六)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制约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巡察审计监督。先后接受审计监督、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巡察监督、区纪委监委对主题教育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等各类监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并建立完善了一系列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常态落实机制。以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渝北区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制度》《渝北区常态化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制度》等,督促推动全区统计系统将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纳入日常学习内容,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区统计局先后两次在全区统计系统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清理工作,并及时纠正了2起违规做法。三是建立协同配合制度。协调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部门单位联合印发《渝北区统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联系、培训交流、情况通报、线索移交、问题协查、整改协作、成果运用等工作机制,有力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的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区统计局先后2次向区委组织部提供负面清单审查情况,2次向区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有关统计工作的情况,向区纪委监委移送1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线索,区纪委监委已给予该工作人员批评教育处理。四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以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渝北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报告制度》,督促推动各镇街、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区属国有公司按照《渝北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渝北区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切实履行防惩工作责任,于每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送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并及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七)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及时更新维护“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库、人员库、对象库以及计划库,切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年通过平台抽查33家企业。二是认真做好“民呼我为”工作。切实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对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民呼我为”平台和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板块留言涉及统计工作的,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信息公开要求妥善做好处置。三是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指导。利用2022年年报培训、基层调研走访、执法检查等方式实现对全区2000余家各类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持续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减轻企业数据报送工作量。建立统计工作QQ群、微信群,第一时间为企业和镇街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和答疑解惑。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办公场所、重点部位的巡逻值守,按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值班值守情况。五是面向公众创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9月的统计开放日、12月的宪法和统计法联合宣传活动,面向数万名社会公众进行统计法治宣传,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度明显提升。六是积极推动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严格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工作,坚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下访,及时了解掌握统计调查对象的诉求,着力防范化解处置各类信访稳定风险隐患。2023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推动2023年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动、同落实,研究制定《重庆市渝北区2023年统计工作要点》以及《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计划》,全年在6次党组会、10次局长办公会上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推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注重学习引领、依法履职尽责。坚持把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年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主题教育7期专题读书班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结合干部职工会、支部主题党日、主题教育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2023年,全局干部职工共参与统计法治讲堂2次,法治专题讲座1次,全员参与并通过统计法律法规考试1次,法治考试及庭审旁听1次。坚决落实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以及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对重大决策规范及时开展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和《重庆市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版)》要求,督促局办公室做好局政府网站的栏目和内容的更新完善和维护工作。

(三)树牢责任意识、推动法治建设。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各专业科室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统计职能职责和“三定方案”要求,并结合全年统计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在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履行统计培训职责、定期公布统计数据、创新普法宣传、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依法依规履职。在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高质量完成各专业的统计定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工作。对2000余家各类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和法治宣讲,定期公布月度和年度统计调查数据,面向党员领导干部、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数万人开展普法宣传。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普法工作体系还不够健全,统计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工作不够经常,尤其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调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和法定义务不够到位。。

(二)统计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应对新时期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完善、执法程序更加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任务逐年增加的新形势,统计执法人员还需在如何熟悉法律法规内容、如何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深入思考、多下功夫。

(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统计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四说”、“以案促改”工作不够经常,个别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仍然存在不足。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不到位,对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不够,警示震慑效应尚未充分凸显,个别企业仍然存在迟报、漏报统计资料等现象。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利用区统计局政务网站、渝北统计微讯等新媒体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适时通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例,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统计年报会、统计法进党校等组织线上线下普法宣传、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法治宣讲等活动,面向不同统计调查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法治理论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综合知识学习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法律顾问面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等领域的法治专题宣讲,多措并举推动全局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持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

(三)规范开展统计执法。统计执法支队要加强与各专业科室的配合,统筹安排取得执法资格人员的工作,每次执法检查在满足有2名执法资格人员的同时,必须有专业人员参加,确保统计执法质量和规范性。严格按照《重庆市统计执法检查文书基本格式范本》要求规范统计执法流程、做好统计执法文书,切实履行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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