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日期:2024-08-19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工作。负责党务群团、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目标管理、教育培训、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综合治理、应急管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统计、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规章制度、计划、总结等重要文件起草,组织重大调研。

(二)综合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镇(街道)、国有公司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分析报告。负责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综合性统计资料,编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和统计手册、统计年鉴等,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规范管理全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警,综合分析评价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牵头组织开展综合性统计课题分析和三峡库区社会经济环境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制度、国家统计标准和全区综合统计年报制度,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协调区级部门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参与对镇(街道)、国有公司和区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有关人口和劳动收入、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社会发展、研发、创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统计监测等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信息畅通工程以及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国家统计局渝北调查队工作。

(三)二产业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能源资源、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统计调查。承担全区工业增加值核算、成本费用调查工作。负责全区工业领域数字经济、“三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统计调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的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和提供咨询服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三产业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商贸行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金融行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交通行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全区服务业领域数字经济、“三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全区利用内资、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等统计调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的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和提供咨询服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法规教育科。负责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对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统一行使统计相关行政执法权。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涉外调查、民间统计有关监督管理。负责统计干部综合素质培训、岗位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