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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法人单位统计名录核实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21

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

关于做好机关事业法人单位统计名录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自2024年年报起对我区辖区内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开展全面调查。根据工作安排,将开展机关事业法人单位统计名录核实,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实范围

以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名录为基础,结合编制部门最新核定的辖区内各级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5)进行核实。

二、核实内容

核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行业代码、登记机关级别、预算管理方式等基本信息,重点对存续情况、单位财务核算情况是否独立以及是否包含下属不独立核算单位情况进行核实。

三、工作安排

1.镇街附件13名单为基础,教育部门以附件4名单为基础,卫生部门以附件5为基础,开展机关事业法人单位核实工作每个名单都需逐一核实,核实情况填写至右侧备注栏中,不得随意更改表格格式。

2.重点核实工资核算情况。如果独立核算工资,需确认是否含有下级不独立核算工资的法人单位;如果不独立核算工资,需核实和确认所归属的上级法人单位(填写统一核算工资的上级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单位详细名称)。核实是否独立核算时,参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611-6表的表底补充资料。

3.核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行业代码、登记机关级别(中央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和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方式(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属性信息,以便进行后期数据审核。

4.对下发的名单以外有遗漏的单位或者是今年新增单位,请将单位信息及核实情况补充在附件3,并备注具体情况。

四、工作时限

1128日前完成机关事业法人单位统计名录信息核实,并按要求将附件1-5通过党政网反馈至区统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本次名录核实是开展劳动工资调查工作的重要基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确保调查单位家家有落实

(二)明确职责,确保效率。本次名录核实工作时间紧、任务细,需要名录与劳动工资两方工作人员共同协作完成,请各镇街明确好工作职责,保证工作效率。

(三)认真核实,及时报送。仔细研读附件内容,按要求核实调查单位相关信息,并按时报送附件,不得自行在统计云开展名录修改工作。

附件:1.五经普正常填表单位核实情况表

2.五经普填报补充资料单位核实情况表

3.新增、注销等异常单位核实情况表

4.机关事业法人单位统计名录核实情况表【教育行业】

5.机关事业法人单位统计名录核实情况表【卫生行业】


重庆市渝北区统计局

                      20241120

(联系人:安进一、石达,联系电话:887903898872918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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