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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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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08-10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0
看这里!2021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来了
近日,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印发《2021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2021年全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已开始申报,本批次主要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可进行自主申报。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事项
(一)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跨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条件要求:年交易额不低于80亿元,年交易量不少于50万吨,至少辐射周边3个省市(区);建设投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能确保2022年1月前有明显建设效果。
联系科室:市场物管所 王秋涵67158459
(二)区域性农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支持对象:公益性二级农产品批发市场。
条件要求:年交易额不低于1亿元,年交易量不少于5万吨;建设投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能确保2022年1月前有明显建设效果。
联系科室:市场物管所 王秋涵67158459
(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农产品流通企业或农产品批发市场。
条件要求:新建或改造移动型冷库库容50吨以上;或者建设固定型冷库建筑面积1000㎡以上或库容500吨以上;建设投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能确保2022年1月前有明显建设效果。
联系科室:农产品流通企业对接流通会展科 洪云鹏67821090,农产品批发市场对接市场物管所 王秋涵67158459。
(四)产地流通设施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或物流(供应链)企业。
条件要求:年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年农产品配送加工能力达到4000吨以上,项目建成后年产后商品化加工处理能力提高30%以上,产地仓库容量提升50%以上;建设投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能确保2022年1月前有明显建设效果。
联系科室:流通会展科 洪云鹏67821090
(五)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城区菜市场或乡镇农贸市场。
条件要求:改造的菜市场或农贸市场涉农产品经营面积不低于500㎡、近5年未获得过市级资金支持;建设投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能确保2022年1月前有明显建设效果。
联系科室:市场物管所 王秋涵67158459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
依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和《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1〕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建设投资项目给予费用补助。
(二)支持标准
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政府主导投资项目,情况确实特殊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各类项目最高支持标准分别为: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1000万元/个(区县);跨区域农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1000万元/个,区域性农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200万元/个;新建或改造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项目,200万元/个,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50万元/个;特色农产品集配中心、产后商品化加工处理设施、产地仓建设项目200万元/个,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备建设项目40万元/个,公益性农贸市场(菜市场)新建或改造项目50万元/个,智慧菜场建设项目40万元/个,拓展连锁经营网点的生鲜连锁经营100万元/个。
(三)资金拨付方式
支持项目和金额确定后,资金将预拨到有关区县,涉及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可控且业主单位承诺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预拨部分资金。
三、申报主体及流程
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由相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委申报;其他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商务委申报。
四、申报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企业或单位都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支持跨区域联动项目建设,对在本地有符合要求项目的外地注册法人,以及在周边地区建设符合要求项目的本地注册法人,可在本地申报项目。
2.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并符合农产品供应链发展规划、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
3.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同类资金不得重复支持。近三年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优先支持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考虑:
1.围绕区域性特色优势农产品实施的供应链项目。
2.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和重点帮扶乡镇的建设项目。
3.国家、市或区县认定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
4.2021年12月底前能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项目。
5.2019-2020年农商互联支持项目实施较好、成效明显的区县或企业。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0年1月-2022年5月。
六、申报材料清单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项目所在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向项目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企业、单位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
《2021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http://113.207.106.31:8000/content/ContentDetail?type=1&detailId=d9d8ba8c279445a59c6b7a22e6fa3e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