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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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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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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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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商贸流通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商贸流通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商务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商贸流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1.承担全区商贸流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贯彻执行商贸流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执法标准规范。2.承担酒类流通领域的执法和监督检查。3.承担成品油流通领域的执法和监督检查。4.承担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领域的执法和监督检查。5.承担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执法和监督检查。6.承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执法和监督检查。7.承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经营活动的执法和监督检查。8.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给区商贸流通工作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9.指导镇(街道)商贸流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单位构成
以重庆市渝北区商贸流通执法大队为基础,整合酒类、成品油、旧电器电子产品等流通领域,报废汽车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经营活动的执法职责,相应将重庆市渝北区商贸流通执法大队更名为重庆市渝北区商贸流通行政执
法支队,为区商务委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21360.33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1360.33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304848.52元,主要是因为削减了一般性项目预算150000元以及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54848.52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21360.3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77822.86元,教育支出预算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5588.24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8595.11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9354.12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304848.52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54848.52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50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1360.3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360.33元,比2022年减少304848.52元。其中:基本支出 1521360.33 元,比2022年减少154848.52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元,比2022年减少150000元,主要原因是削减了商贸综合执法项目,主要用于对渝北区酒类、加油站、预付卡等进行监督管理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商贸流通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5000元,比2022年减少2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未编制该项经费,全区此经费按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一预算到区府办,执行过程中按程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再完善手续安排到有关单位;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减少2500元,主要原因是通过完善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等措施,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比2022年减少0 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与去年相比较,车辆数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与去年年初均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7742.01元,比上年减少167947.69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邓冬阳 联系方式:023-6780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