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0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现将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及时将各项工作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进行公开。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34条,其中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类149项、行政处罚类106项、环境管理类52项、其他信息515项;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2件,均按规定将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及时更新发布了《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接收渠道及注意事项。严格落实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各环节限时制度,确保在法定工作日内给予申请人准确答复。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8份,均按时进行回复,全年未被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始终坚守“谁制作、谁负责”的核心理念,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严谨制度。为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我们细化了信息初审、上载、审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并坚持“三审三校、先审后发”的严格原则。在此过程中,严把政治、法律、政策、保密和文字等五大关口,有效避免了因政治性表述错误而引发的负面舆情。对于涉及公民隐私的信息,采取了严格的去标识化处理措施,确保个人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2024年的信息公开发布中,我局未发现任何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4年,我局积极响应区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对平台建设进行了全面优化,增设了主动公开清单、机构设置等栏目,并对机关简介栏目进行了修改,同时优化了部分栏目的更新频率,使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准确、全面。为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宣传,我局还充分利用“渝北生态环境”政务微信公众号这一宣传平台,积极开展日常宣传引导工作,在渝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动态、环保小知识、环境新闻、信息公开等各类信息共计342条,有效提升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部署,常态化推进政府网站专项自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人员保障,细化责任分工,把信息的提供、采编、发布等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专人,并结合工作实际,持之以恒开展业务培训,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全面等情况;二是部分栏目更新周期较长,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工作措施。一是在发布信息前,进一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发布的信息要从政治、法律、政策、文字、舆情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发布信息后要强化日常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二是定期开展巡网、读网,确保不出现空白栏目、栏目长期不更新和链接失效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