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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3-0037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蓝督办〔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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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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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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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5-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5
重庆市渝北区蓝天行动督查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渝北蓝督办〔2023〕11号
重庆市渝北区蓝天行动督查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臭氧管控,切实减轻臭氧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易导致臭氧上升企业的日常监管,明确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强度,建立监管企业台账。一方面要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台账;另一方面要以大型燃煤锅炉、工业炉窑为重点,建立氮氧化物重点监管台账。加强分析研判,通过无人机、走航巡查等现代化手段,科学确定监管对象,结合空气质量数据,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行业,精准识别臭氧污染的原因,实施精准管控。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夏季臭氧管控专项执法行动时,结合日常监管的情况,拟定执法检查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检查。要注重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执法手段的运用,要坚持监测与执法联动,及时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违反排污许可、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企业的震慑力度。
三、提升企业治理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好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的成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指导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密切跟踪调度整改进度,实行销号制度和清单化管理,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要帮助企业谋划实施一批深度治理项目,支持企业申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过治理项目提升污染治理现代化水平,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夏季臭氧污染发生,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四、强化落实责任
区政府蓝天办统筹全区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控工作,紧盯污染指数,逐日逐时调度防治工作。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国有公司严格按《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北环委办发〔2023〕2号)要求,明确攻坚目标,安排工作力量,突出工作重点(特别是要强化工业企业、餐饮油烟、移动污染源的污染治理设施“三率”偏低及监管无力的责任追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无力的企业主、职能部门等),有序抓好落实。区政府蓝天办及时汇总和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蓝天行动督查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