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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保护区有哪些禁止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