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 “创B争A”惠企措施
2024年重庆市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
“创B争A”惠企措施
一、帮扶企业争取中央和市级大气专项补助资金。加强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鼓励引导汽车、摩托车、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鞋、汽修、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玻璃、陶瓷、铸造等行业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的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动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及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环保绩效“创B争A”。按照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等文件要求,组织技术专家为企业申请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更新改造、中央和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入库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推动企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二、指导企业通过低排放减交环保税。组织专家为重点企业提供治理技术指导,帮助企业甄别技术路线,积极为开展深度治理和“创B争A”的企业享受“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减税政策提供依据支撑,促使企业积极主动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
三、优先为企业提供免费监测服务。对重点企业实施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和“创B争A”的项目优先安排免费加密监测,监测结果可作为项目绩效评估、环保税征减、环境执法、排污许可、总量减排等环境管理工作依据。鼓励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参照执行。指导帮扶企业持续加强自行监测能力建设,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分级管控降低企业超标风险。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服务,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效率、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等情况,对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予以综合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实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对于等级较差的企业加强指导,降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以及因此被处罚、通报、曝光、约谈及审计出现环境问题的风险。
五、攻坚战正面典型宣传。市生态环境局对绩效评级B级及以上企业名单在官网进行公告,将企业深度治理示范项目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正面典型进行通报表扬和宣传,树立行业标杆。推荐企业在全市治气攻坚战调度会上作正面典型交流发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大气专项财政补助,并在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中协调争取政策支持。通过引导全社会向B级以上企业学习,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六、首违不罚。对于绩效评级B级及以上企业,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给予当事人改正的机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法规宣传,当事人需要填写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承诺改正违法行为,并遵守相关法规。
七、减少检查频次,无事不扰。对于绩效评级B级及以上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减少对企业现场检查、监测、执法频次,无事不扰,如低效失效设施排查等专项行动将不纳入排查范围。
八、重污染天不限产停产。A级企业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少限产,与C级D级企业拉开应急减排分级管理差距。
九、减污降碳激励。完善减污降碳激励机制,提供碳排放系数优惠。对绩效评级成功提升至B级及以上企业,在免费发放年度配额基础上另外增发配额:提升至A级的,增发2023年度配额的0.5%,提升至B级的,增发2023年度配额的0.3%(以重庆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正式文件为准)。
十、年度考核激励。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生态报表评价、“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激励等工作中,对绩效评级“创B争A”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区县进行鼓励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