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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4-0006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环函〔202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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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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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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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3-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8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42号提案的复函
渝北环函〔2024〕41号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42号提案的复函
李开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区次级河流水环境质量的建议》(第24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污染源管控”的建议
一是依托河长制,压实河长责任。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河长403名,其中区级河长18名,镇(街道)级河长129名,村(社区)级河长256名。区委、区政府坚持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常态化通报巡河查河情况和跨界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及时推动历史问题图斑复核、新塘溪污水溢流问题等6个重难点问题整改,全年发现各类水问题187个,问题整改率100%。二是科学划定水功能区,严格限制排污总量。2011年,为了使全区河流水体功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的衔接,根据全市工作部署,渝北区编制印发了《渝北区水功能区划报告(修订)》(渝北府办发〔2011〕119号);2012年,组织编制并实施了《渝北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报告(2012年)》。自此,水功能区划和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一直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首要依据,对于水功能区超标或者超过限制排污总量的项目(国家明文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除外)一律不予审批,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三是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全区现有各类污水处理设施96座,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4座,镇级污水处理厂11座,村级污水处理厂81座。我局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先后督促运营单位完成14处问题整改,组织开展15家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格开展污水处理厂监督监测,其中,城市厂每月监测一次,镇级厂每季度监测一次,村级厂每半年监测一次,检测结果及时向运营单位、当地镇街通报,督促运维单位采取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二、关于“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的建议
据排查,在全区96座城、镇、村污水处理设施中,因土地开发、外出务工等原因,村镇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低负荷运行的情况;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石玶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在25-30%之间,城南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在80%左右,针对负荷率较高、存在超负荷运行的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和城北污水处理厂,住建系统已在统筹并作出部署,其中,肖家河四期污水处理厂正在办理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新增处理规模6万吨/天,计划年底前开工、明年年底前完工。为缓解城北污水处理厂运行压力,市建委已经启动两江新区蒙家院子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计划新增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天,解决空港组团及空港贸易功能区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三、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维护”的建议
渝北区强力推进排水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作,2022年以来,完成城市雨水管网建设26.65公里、城市污水管网建设15.42公里、乡镇污水管网建设3.25公里、城市管网更新改造60.47公里;社会融资31.32亿元的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已于2021年3月开工,预计工程2024年完成。2024年,计划完成明挖管网16千米、顶管5.4千米,推动3000段存在问题的管道非开挖修复。
四、关于“加大水质环保宣传”的建议
我局充分利用“3.22”世界环境日、中国水周以及“6.5”世界环境日公益活动等重大节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保护饮用水源地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公众对水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除此之外,还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进一步加强水环境质量、水生态环境、水源保护等相关知识及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强化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同时,为贯彻落实袁家军书记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半篇”文章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市区生态环境局集中开展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宣传,扩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社会知晓面,拓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获取渠道,提升有奖举报工作效能,鼓励公众参与水环境监督和保护工作,举报水污染行为。
五、关于“加强水质监测预警”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局不断优化次级河流水质监测断面设置数量和质量,据统计,在地表水环境质量上,国家在我区设置了3个国控考核断面,重庆市在我区设置了4个市控考核断面,在区级层面设置了3个区控断面,这10个水质监测断面每月监测一次;在水功能区管理上,4个市级水功能区、6个区级水功能区也是每月监测一次;我局还在20个饮用水源地、15个城区湖库、5个黑臭水体(已在国家销号)均设置了监测断面。此外,区河长办还在次级河流上设置了镇街断面,用于河长制考核。下一步,随着大数据系统建设的推进,将对次级河流水文、水质、水生态等监测数据进行整合,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网络,系统掌握水质水量动态变化,为水生态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六、关于“水源保护生态治理”的建议
截至2024年3月,全区共有2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城市饮用水源地1处,万人千吨水源地4处,非万人千吨水源地15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居民饮用水安全,累计投入资金约5000万元,先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勘界、矢量绘图、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设置各类标识标牌、交通警示标志牌829块、界桩界碑598个、安装视频监控9套、建设隔离网(墙)36138.6米、设置防护栏6700米、建成应急池16个,有力的保护了饮用水源,全区饮用水源地连续4年水质达标率为100%。
七、关于“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的建议
结合全区实际情况,我局牵头对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市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厂、长江入河排污口、沿江化工企业废水、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等进行了专项检查。2022年以来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35人次,检查企业230家次,查处问题单位5家,其中督促限期整改1家,立案查处4家,罚款20.4万元,严厉打击了水环境违法行为,完成整改市水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出的问题43个,完成率100%。
再次感谢您对全区次级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此函已经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曾德明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给区生态环境局,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