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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3-00181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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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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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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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7-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7-10
渝北区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渝北区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渝北区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渝北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又有新突破,我区生态环境综合市考排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居主城都市区22个区县第4名,较2021年提高了10名。
(一)环境空气状况。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2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1天,优良天数比率87.94%,无重污染天数,PM2.5超标天数比去年减少13天,年均值31ug/m3,同比下降11.4%。NO2年均浓度35ug/m3,同比减少12.5%,提前三年完成市里下达的PM2.5“十四五”目标任务,优良天数在中心城区中列第2位,全区2个大气环境国控点站监测空气质量排名中心城区第一,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作出了渝北贡献。
(二)水环境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6条河流7个断面纳入考核。其中,3个国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4个市考断面中,朝阳河金家院子、御临河金滩大桥2个断面水质为Ⅱ类,后河跳石断面水质为Ⅲ类,桥溪河锅底凼断面水质为Ⅳ类,总体达到或优于考核要求。4个国家级水功能区、6个区县级水功能区分别纳入国考、市考,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2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纳入监测的5个大中型水库水质优良。
(三)土壤环境状况。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以来,我区已完成125块约440万平方米疑似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其中非污染地块97个,污染地块28个;完成19个约86万平方米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泰山电缆、红岩方大等2个污染地块正在实施治理修复;对7块约20万平方米暂不具备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四)声环境状况。声环境质量持续巩固,2022年,全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1.9分贝,较2021年下降0.8分贝,网格达标率100%,总体水平“较好”;道路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7分贝,较2021年上升了0.5分贝,等级为“好”;2类声功能区昼间、夜间均满足环境噪声标准,分别为50.5分贝、42.2分贝,同比分别下降3.9分贝、0.4分贝。
(五)生态系统状况。生态资源质量稳中有升,全区划定生态红线287平方公里(含两江新区4平方公里),整合优化华蓥山自然保护区、南天门森林公园、玉峰山森林公园、统景风景名胜区、张关-白岩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2.5%。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为57.51,评价为良。
(六)环境风险状况。环境风险安全总体平稳,2022年,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重大环境舆情,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2022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圆满完成市里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着力建设美丽渝北,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1. 发挥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坚持规划先行,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同步编制了大气、水、土壤“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支持园区和项目建设,指导和帮助前沿科技城、农业科技园区和空港工业园区拓展区编制规划环评通过上级审查。
2. 推进资源节约低碳高效利用。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引进长安新能源汽车、中广核燃气发电、疆电入渝等重点项目,总投资额达250亿元,长安新能源汽车建成后年产将达到28万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100吨以上;中广核燃气发电项目建成后节煤率约21%、二氧化碳排放减少约45%;新增迅昌、云海等7个数字化车间,捷荣、天友2个智能化工厂,“专精特新”企业104家、总量达152家,排名全市第三;国家级“小巨人”企业12家、总量达20家,排名全市第二。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0.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1%,2021年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排11.36吨、84.9吨、512.23吨、308.7吨,超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3. 提升城市生态功能品质。深入推进公园绿地“十五分钟服务圈”建设,新建改建渝鲁口袋公园等公园游园6个,新增城市绿地184万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8平方米。
4.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推动农旅深度融合,推出古洛线等5条精品旅游线路,新认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个,举办“三节一园”活动,实现乡村旅游综合收入25.5亿元。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景镇荣光七社、大湾镇河嘴村河屋嘴院子等5个居民新村主体完工。
(二)提高精细化治污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 蓝天保卫战。持续优化机动车结构,查处货车闯禁13373件,冒黑烟250件,洒漏353件,鸣笛531件,淘汰退出老旧车2825辆。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完成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提标改造,399家涉气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全区“散乱污”企业全部整治完毕,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0万元,实施长安渝北工厂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深度治理,渝北区金陵大饭店等3家单位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精细化开展扬尘管控,深化建筑工地控尘“红黄绿”标志动态管理,总挂牌次数772次,红牌挂牌数313次,查处违规违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31起,持续推动20个工地示范项目创建。2022年,成功抢回空气质量指数介于95-100的23个临界超标天气。
2. 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全区249条河流全面实现“一河一档”、重点河流“一河一策”。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力度,开展“三清三护”立体治水,完成大洪河、御临河566个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溯源。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依法划定茨竹双水井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组织镇街实施了5个分散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镇街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完成兴隆镇等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验收,对7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监督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
3. 净土保卫战。常态化开展土壤污染监管,更新完成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洛碛垃圾填埋场、三峰御临环保发电、裕祥新能源等单位,按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等工作。推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完成泰山电缆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等48个地块约325万平方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2万立方米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全力实现“净土出让”。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编制印发《渝北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督促机场集团等单位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巩固“无废城市”创建成效。
(三)全力保护重要生态空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1. 加固生态保护屏障。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4.36公顷,“四山”保护提升工作获市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铜锣山矿山公园建设被央视《焦点访谈》报道。持续推进营造林建设,完成营造林1.5万亩,其中“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造林0.65万亩,有效修复绿色生态空间,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及评估工作,全区入侵植物25科52属60种,入侵动物5纲6目7种,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
2. 保护重要生态屏障。细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国土空间开发生态环境约束。全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严格履行与长寿、两江新区签订了御临河流域生态补偿协议,2022年我区受偿资金1000万元,补偿两江新区633.3万元。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力开展“绿盾”行动,排查疑似问题点位67个,整改4个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关于“1公里、3公里”的管控政策。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顺利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年度评估,全力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3. 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强化点源治理,开展环境隐患排查479家次,风险企业覆盖率100%。突出应急保障,督促指导55家风险源企业和空港园区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与广安、邻水及市内7个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核与辐射安全,136家拥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112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567枚放射源落实监管全覆盖。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督促933家企业依法转移危险废物40656.42吨,安全高效处置涉疫医废3903.518吨,为全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1.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聚力推动完善12项改革具体任务,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统筹推进严格环境准入和“放管服”改革,对符合条件的44大类、100小类建设项目全面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批准文件“立等可取”。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条件的16家轻微违法企业采取柔性执法,通过教育、约谈帮助其整改。规范涉企资金申报,一律拒绝中介代办,提供无偿监测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我区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明显,获得国务院督查通报表扬激励。
2. 扎实推进督察考核。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市级专项督察交办的733件投诉全部办结,具体问题64个已落实63个。结合市级考核我区将首次获得市生态环境局的500万考核奖励。对全区27个部门和22个镇街同步开展了2022年区考工作,逐级压实生态环保责任。
3.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加快实施城区管网整治,修复病害管网34.72公里,整治混流点63处,修复截污箱涵6.75公里,完成城区湖库和公园水体水环境管理工作移交,启动92座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统一由环投集团移交区属国有公司工作,有效保护辖区水质。
4.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严格生态环境项目准入,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00个,核发排污许可证100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43个,审核夜间施工作业申请786件。提升执法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全年按计划完成企业随机抽查检查726家次。行政处罚案件70件,累计罚款252.9万元(较2021年分别下降63%,54%),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实行涉企检查统筹联动,减轻企业重复迎检,对纳入正面清单的107家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做到无事不扰。全年受理环境投诉4669件,同比下降31.9%。加强环境监测,建成3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有效运维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完成水气土声日常监测和39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148家企业执法监测。
三、2021年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2022年6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1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有关办理情况重点报告如下:一是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立足规划引领,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凝练国家“两山”渝北模式,以临空产业促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二是全面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重庆市渝北区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三是落地落实生态环境协同监督管理。全力建设西部二级一类环境监测站,进一步明确镇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共建共享环境管理治理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四是深入发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保事业。顺利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主题活动,大力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切实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获生态赔偿271.17万元。
今年以来,接受区人大建议4件,完成办理4件,涉及生态环境规划、水环境治理、执法监管等领域,办结率100%。
四、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算
过去的一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一是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基础还不牢固。渝北航空运输、道路运输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管控难度较大;个别市考、国考断面水质存在超标风险;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和管控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村点源与面源、生活和生产、外源性和内生性污染共存,防控难度大。二是设施短板需加快补齐。雨污管网错接、漏接、破损现象较为突出;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做到完全稳定达标运行。三是区域协同执法还需加强。在共建川渝高竹新区方面,受两地行政管辖权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目前区域联合监管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存在环保执法主体和尺度不一致等问题,还需主动深化和创新区域协作机制。
2023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契机,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厚筑生态本底,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渝北。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焦大气、水、土壤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复核。二是持续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到位。始终把国家、市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务实之举,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的准备,用好用活“八张问题清单”中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三是抓好“双碳”工作落地落实。将开展碳达峰作为做好现阶段“双碳”工作的有效抓手,加大工业领域降碳力度,提升建筑领域低碳发展水平,加快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四是推动跨界污染协同治理。协助高竹新区建立环保专家库,实行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协同推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强化与两江新区共建共保,做到融入两江、服务两江。推行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协调机制,建立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监测评估互认机制。五是提升生态环保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改革创新,提高环保执法效能,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力争达到二级一类监测站标准,加大生态环境智慧系统建设力度,加快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区人大常委会,以上报告了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2021年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2023年,全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区委的领导,主动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绿色低碳创新为引领,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不断开创渝北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