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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63155XK/2024-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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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8-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8 

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渝北区“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美丽重庆建设大会以及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会精神,高质量推进全市域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现提出2024年“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一、聚焦机制制度建设

1.健全“无废城市”建设机制。更新调整区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镇街落实专班专人牵头本领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本部门目标任务考核,强化工作调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细化分解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国领先实施方案。区无废办牵头,协同各部门根据《重庆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国领先实施方案》,细化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区无废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

3.开展“无废单元”建设示范创建。按照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和创建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要求,组织开展我区“无废细胞”申报及示范创建,完成50个“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凝练“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制定“无废汽车修理厂”建设方案,积极打造亮点和示范典型。(区无废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2024年4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自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至市无废办。季度调度2024年无废城市建设进度,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活动,开展资料收集建档,筹备2024年自评估工作。(区无废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

5.收集重庆市“无废指数”。根据《重庆市“无废指数”指标体系及测算方案》半年发布情况,及时收集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及分析材料,按时完成市级调度报告。(区无废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

二、聚焦重点领域建设

(一)持续推进工业绿色发展

6.建设循环产业园。持续推进洛碛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打造渝北区综合性静脉产业园,持续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市环卫集团按职责分工)

7.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24年创建市级绿色工厂2家,推动空港工业园区建成国家级绿色园区,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区经济信息委)

8.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及节能降碳。完成2家企业绿色生产水平评估工作,2024年创建市级绿色工厂2家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引导企业开展绿色改造,深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将无废理念纳入区域工业绿色发展,积极打造“无废工厂”和“无废园区”。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税等税收政策,激励约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

(二)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9.推进“无废乡村”建设。开展化肥农药减量、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指导,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全年回收废弃农膜66吨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回收肥料包装物36吨以上。(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

(三)推进生活领域绿色转型

10.推动垃圾分类利用处置。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和提档升级工作,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向自然村组延伸覆盖。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实现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1%,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占比达100%。(区城市管理局)

11.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百千万”行动。全区培育1个垃圾分类先锋典型案例,创建1个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区城市管理局)

12.推进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绿色消费,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持续推广“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动绿色出行、绿色办公。(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

13.构建废旧物资利用体系。落实《重庆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逐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规范化、绿色化水平,加快互联网与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深度融合,探索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支持政策,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等区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快推进专业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区域内污泥处置能力稳定全覆盖。全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持续推进生活污泥资源化利用,鼓励在矿山生态修复、市政园林绿化中优先使用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产物。(区住房城乡建委)

15.推进行政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置。推进行政单位与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环保回收处理合同,实现公共机构电子废弃物应收尽收。(区机关事务中心)

(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16.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印发《2024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商品过度包装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塑料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强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履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月度报送机制,定期向区发展改革委报送我区塑料污染治理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五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绿色邮政建设。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持续推进邮件快件塑料包装减量化,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实现邮件快件规范包装操作比例达95%,电子商务类邮件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95%,全区设置快递包装废物回收装置的网点数量达200个,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1.3万个以上。(市邮政管理五分局)

18.全区餐饮业、旅游住宿业、公共机构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五)推进建筑垃圾治理

19.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广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的应用比例不低于6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40%以上。(区住房城乡建委)

20.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企业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分选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应用,培育一批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提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0%以上,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0%,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标准体系。(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

21.推进渣土填埋场建设。指导渣土填埋场建设。(区城市管理局)

(六)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22.推进危废处置设施建设。配合实施《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综合收集和废铅蓄电池集中跨区域转运体系,提升管理试点水平。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区生态环境局)

23.强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等“五个清单”,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计划备案等信息化管理要求,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规范化管理第三方评估,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推进精细化管理,夯实年产50吨以上危险废物重点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工作,打造一批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

24.强化惠企服务。落实2024年固体废物惠企惠民服务政策,通过信息化以及数字化管理手段,减少企业“跑路”次数,助力企业发展。(区生态环境局)

25.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巴渝治废(危险废物闭环管理)”数字化应用建设,迭代升级我市固体废物大数据综合应用管理平台,打造危险废物“管服一体化”整体智治新模式。(区生态环境局)

三、推进川渝共建走深走实

26.推进实施重点任务。落实《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强化与成都市“双核”无废联动,强化四川省广安市融入重庆都市圈无废共建,联合推动高竹新区无废建设。(区无废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27.执行“白名单”制度。持续落实云贵川渝豫湘六省市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推动与湖北等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及时互通信息。(区生态环境局)

28.优化设施共享。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探索开展川渝危险废物跨省市“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推进高竹新区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简化审批试点。(区生态环境局)

29.开展新污染物联合调查。开展化学物质信息统计调查和新污染物调查,持续贯彻新化学物质环境登记制度,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登记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区生态环境局)

30.打造“无废片区”建设。联合打造“无废汽车修理片区”建设,联合打造一批精品细胞,挖掘建设典型案例。(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

四、完善全民共建共治体系

31.营造“无废城市”建设氛围。开展“无废城市”宣传,相关区级部门将“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融入到各领域日常宣传中。发布“无废城市”工作简报,在各种平台、媒体宣传报道“无废城市”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经验模式、亮点人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32.凝练一批典型经验。跟踪梳理并凝练总结“无废城市”建设亮点特色,推出“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及精品“无废城市细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附件:渝北区2024年“无废城市细胞”建设任务


2024年渝北区“无废细胞”创建任务分工表


序号

细胞类型

创建数量(个)

牵头部门

1

无废工厂

≥5

区经济信息委

2

无废工业园区

1

区经济信息委

3

无废小区

≥5

区住房城乡建委

4

无废乡村

≥5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5

无废公共机构(学校、医院除外)

≥5

区机关事务中心

6

无废学校

≥5

区教委、区机关事务中心

7

无废医院

≥5

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中心

8

无废旅游休闲区

≥5

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

9

无废商超

≥3

区商务委

10

无废饭店(酒店、餐厅)

≥5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11

无废农贸市场(菜市场)

≥3

区商务委

12

无废场馆

≥3

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

13

无废工地

≥3

区住房城乡建委

14

无废汽车维修店

≥5

区交通局

15

无废加油站

≥2

区商务委

说明:按市级细胞分配方案,我区2024年任务指标为创建细胞45个。基于无废城市重庆市年度考核和评估标准正待调整,现发布区任务数据高于市指标,后期可根据市考核采用标准,在完成今年任务指标的基础上,将多余创建数延至2025年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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