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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3-00028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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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2-20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0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区县“一河一策”普遍存在目标不科学、措施不具体、任务不明确的问题,缺乏操作性和指导性。

整改责任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河长办公室

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级河长、河长制区级各责任单位、区级河流各牵头部门、各镇街党委、政府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河长制工作的政治自觉性、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强化河长巡河,提升巡河质量;新一轮“一河一策”(2021—2023年)更加精准、科学;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转向“有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系列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政治意义和实践意义,着力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河长、河长制区级责任单位、区级河流牵头部门和镇街履职尽责责任感。

(二)严格落实巡查制度。严格落实《重庆市渝北区河长巡查制度》,区级河长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镇街级河长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村(社区)级河长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区河长办对各级河长巡河情况按规定进行通报,对河长巡查发现的问题加强督办;对各级河长巡河及河长交办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及民生水利指标考核。

(三)扎实抓好回头看。结合区级河流“一河一档”内容,从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具体措施等多方面分析2018—2020年“一河一策”方案的落实情况,并查漏补缺。梳理出个别总体目标制定不精准、一些阶段任务分配不合理造成目标任务难以按时完成等问题,并深入剖析产生以上问题原因,为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奠定基础。

(四)启动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在总结以往编制经验、整合区级各部门力量、抓实“一河一档”的基础上,区河长办牵头组织区级河流各牵头部门按照市河长办“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指南等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13条区级河流2021—2023年“一河一策”方案,防止“一河一策”不严不实。

整改成效:

各级河长切实履职尽责,提高巡河查河效率,保证了巡河频次和质量,2020年至2022年底,各级河长巡河任务完成率135.6%,发现并整改问题1300余个。对上一轮“一河一策”方案开展回头看,结合实际,各区级河流牵头单位分解了2020年度“一河一策”任务,共下达2020年度“一河一策”任务180项;各区级责任部门和相关镇街联动配合,推动180项任务圆满完成,保证了实施效果。科学制定了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后河等13条区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1〕56号)。

整改时间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黄道平     联系电话:86017529

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向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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