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法治工作机制。今年来,局党组、局主要领导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及时补充调整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2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党的二十大报告等相关文件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学习9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并开展调研。三是强化法律支持。区生态环境局与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选聘律师1名,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律法方面的专业特长,为我局执法与行政事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采取现场调研、网络服务、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企业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需求,为长安新能源汽车厂、天友公司优质乳工程、中广核重庆渝北燃气发电、渝北殡仪馆等重点项目提供准入政策、法律法规、环保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开展辖区内24家环评单位现场检查工作,严厉查处诚信档案造假和环评工程师“挂靠”等违规行为,确保环评制度公信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水平,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邮寄办理结果”;全面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44大类、100小类建设项目,全面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办理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实现环评批准书“立等可取”,极大提高了环评审批效率。2023年,生态环境窗口办件好评率100%,收获表扬信8封、锦旗2面,连续11个月被评为“优秀窗口”。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文件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渝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处理办法》《重庆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文件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二是建立文件管理目录,及时更新整理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资料。三是按照“一件一卷”原则,对文件进行统一分类规范管理;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
(四)加快行政执法方式重塑变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贯彻执行《渝北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对22个镇街开展现场培训,就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领域下放行政处罚权相关的具体操作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建立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并实行年度、月度现场检查计划管理,特殊情况调整计划。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五)强化川渝两地跨界联合执法,深化法治协作联动
与四川省广安市生态环境局签订《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四川省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四川省广安市水务局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等相关协议,2020年以来,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跨界河流、自然保护区联合巡查7次、共开展联合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7次,检查企业20家次,累计发现环境安全隐患8处,均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了两地环境安全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情况。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
一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经培训合格,取得了市人民政府核发的《重庆市行政执法证》,且所有执法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环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环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等实施细则、具体制度10余项。三是2023年案卷中增加法制审核清单,全年共审核案件75件并在市区两级的案卷评查以及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迎检评查中均未出现错案。共作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5件,罚款227.1975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件,停产限产案件1件,移送公安2件。四是进一步更新了《监管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经4次动态调整,已累计将135家企业纳入清单。五是建立监管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和分类监督管理机制,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126家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运用在线监控对清单内28家企业开展线上检查,同时严格执行《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推行行政执法柔性执法实施方案》,对全区24家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分别采取开展了说服教育、约谈告诫等方式的柔性执法,并建立台账,对3家单位依法实施免于处罚。
(六)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持续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局主要负责人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渝北区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三是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回复群众关注的问题。2023年渝北区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5051件,调查处理回复率为100%。四是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及时将各项工作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进行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72条,其中网站公开行政许可类48项、行政处罚类148项、环境管理类78项、其他信息286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均按规定将办理结果及时公开。五是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按时制定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组织50家企业按时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七)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着力化解环境安全隐患
一是加强主体责任制度落实。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落实了环境风险安全的主体责任,使相关企业的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二是督促加油站、油库、风险源等单位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督促企业加大环境安全保障资金和设施设备的投入,降低了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几率。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了重点节假日、两会及汛期对风险源企业的重点排查,有效预防了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即将到期的57家企业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已全部完成企业预案修订和新编。完成龙兴镇等22个镇街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四是完成《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渝北段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五是完成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问题整改工作,对嘉临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进行修定上传。我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健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防范素质进一步增强。六是完成渝北区2023年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年未发生一般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八)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
一是高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着重抓好重大节点的宣传活动,按照“八五”普法要求,会同相关部门、镇街开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5次,努力为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落实普法责任。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切实增强企业法治意识。三是坚持全员学法。每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围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学习,按要求组织全体在编职工参加法制理论考试,今年共组织参加执法大讲堂培训10期。四是主动派出执法骨干。派员参加“2023年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督察专项”4人次,并获得生态环境部发函表扬。五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各项练兵活动,执法技能大比武获得集体三等奖、个人一等奖、演讲比赛获得三等奖、征文比赛三等奖,顺利承办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大练兵摄影比赛,并荣获一等奖。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高站位,强化法治建设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结合生态环保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主动学法用法,自觉尊法守法。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23年第一责任人开展全体职员培训2次;积极参加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并带头讲党课,深入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三是依法履职尽责,坚持依法决策。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依法决策,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成效不明显。一是宣传形式单一。一直采用海报、宣传单和书籍等传统方式宣传,缺乏互动性和创新性,难以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参与。二是宣传经费不足。基层宣传预算额度少,标准低,难以满足日新月异,面广量大的宣传工作需要。三是宣传力量不足。基层单位工作任务繁重,缺乏专业从事宣传工作的干部和人员,人员缺乏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二)法治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门法学习和基础法学习不够深入,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仍需继续提升。
(三)科技执法能力不足。根据近三年的行政处罚案件内容发现,目前我局违法线索的方式主要以现场检查为主,通过在线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遥感、大数据分析、无人机等非现场检查手段主动发现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不足,运用科技装备开展执法活动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加强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最好的普法”的理念,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三是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污,加强非现场检查手段主动发现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全社会自觉守法。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