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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4-00325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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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11-19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9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19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9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bqsthjjspk@163.com,传真:023-67822720,邮 编:4011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备注

1

木质家具生产建设项目

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211号

重庆皇安家具有限公司

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211号,租赁重庆六木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4F南侧厂房及中间附属办公用房,租赁总建筑面积5226平方米,配置木材加工、喷涂等设备,年生产免漆衣柜6600平方米、水性漆衣柜1000平方米、油性漆衣柜400平方米、免漆橱柜2000平方米、免漆护墙板700平方米、水性漆护墙板210平方米、油性漆护墙板90平方米、免漆套装门350套、水性漆套装门110套、油性漆套装门40套、水性漆原木柜门1000平方米、油性漆原木柜门400平方米。项目年使用水性底漆1.49吨、水性面漆0.826吨、PU底漆0.22吨、PU面漆0.118吨、稀释剂0.18吨。劳动定员35人,实行8小时一班工作制,全年生产300天。

1、水污染治理措施及要求

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喷漆房水处理废水、打磨废水、废气处理装置等产生的废水。项目建设1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8m3/d,采用“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气浮”处理工艺。生产废水进入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道进入生化池处理,主要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悬浮物、甲苯、二甲苯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然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渝北区肖家河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及要求

项目使用的水性油漆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表1要求,PU漆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表2要求,稀释剂应符合《涂料与稀释剂》(HG/T3378-2022)要求,熔胶、白乳胶、拼板胶应符合《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要求。木工车间加工设备连接废气收集软管或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至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应符合《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打磨房周边设置围挡,产生的含尘废气经侧抽风进入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应符合《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裱贴、冷压、封边、拼板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5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应符合《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调漆、喷漆、晾干等工序在密闭喷漆间内操作,喷漆间废气采用水帘柜漆雾捕集净化,然后与生产废水处置设施废气、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废气一道引至“不锈钢水旋混动柜+三级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3箱)/脱附(1箱)+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然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总VOCs、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甲苯与二甲苯合计、颗粒物应符合《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

强化管理,确保厂房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浓度限值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7-2017)要求。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及要求

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进行隔声等降噪处理,厂界环境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治理措施及要求

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胶桶、废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贮存设施,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设置15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识别标志,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木工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及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于一般固废贮存间,交回收单位回收处置。项目设置一个2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企业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设置标识标牌等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及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涂料库房、喷漆房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生产车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等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6、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要求

分类储存各类原辅料,配备安全物质,防止因安全事故可能导致的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500112-04-05-427744)

常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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