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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4-00306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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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10-30 
    • [ 发布日期 ]
    • 2024-10-30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30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bqsthjjspk@163.com,传真:023-67822720,邮 编:40112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建设单位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1

重庆市渝北区碑口水库工程(二期)

重庆市渝北区御临河中下游河段

重庆渝北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在建碑口水库枢纽范围内,工程占地0.18hm2 ,是碑口水库工程的配套发电设施,河床式(坝式)电站,利用碑口水库的生态放流进行发电,不蓄水发电,配置2台灯泡贯流式机组,总装机容量12.6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3289万kW·h,年利用2610小时,引用流量156m3/s,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进口建筑、主副厂房、出口建筑、升压站、供电工程、环保工程等,管理用房及施工场地、渣场等临时工程依托碑口水库工程现有设施,工程总投资5238.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95% 。

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实施将对相关区域生态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1、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优化后的碑口水库运行调度方式运行,除灌溉引水外,其余径流全部下泄,通过安装液位计、生态流量在线监控系统等管控手段,确保下泄生态流量满足要求。电站不蓄水发电,加强泄放保障,确保对生态下泄流量的实时监控,认真履行《御临河碑口水库上下游联合调度机制协议》职责,积做好上下游生态放流联合调度,维护御临河生态系统稳定、水质达标。2、水生态保护措施。进水口前设置拦沙坎,阻隔中下层鱼类进入发电机组进水口,尾水平台采用斜接方式与河道水体交汇,依托碑口水库工程,结合船闸布置做好过鱼设施或过鱼通道,增值放流及对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3、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针对施工迹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4、其他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废水和生活污依托碑口水库工程已建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严禁排入御临河,对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满足相关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2018年2月11日长江水利委员会(长规计[2018]120号)工程审核意见书,2019年2月,重庆市发改委可研批复(渝发改农〔2019〕218号),2019年7月12日重庆市水利局(渝水许可〔2019〕44号)工程初步设计许可。

2024年5月17日开展了第一次公示,2024年6月6日至6月21日开展了第二次公示(期间分别进行了1次网络公示、2次登报公示、1次现场张贴公示),2024年10月15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上述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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