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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4-00221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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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8-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6 

渝北区关于启动2024年渝北区第十四次空气污染天气预警与应对工作的通知

渝北区关于启动2024年渝北区第十四次空气污染天气预警与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会商,8月12日—8月15日,我区气温明显回升,日照时间较长,近地面风速普遍较小,大气层结稳定,气象扩散条件较为不利,臭氧浓度已呈现累积上升态势,空气质量超标风险极大。为确保完成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优良天数目标,决定即日起启动我区2024年第十四次空气污染应对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各区属国有公司公司要在强化扬尘、工业、交通和生活污染控制措施基础上,增添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各积极组织相关环保员、网格员全力以赴开展巡查管控工作,提早做好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减排降浓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有效应对臭氧污染。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尤其是汽车整车制造、摩托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涉 VOCs 排放行业和火电、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等涉 NOx 排放行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涉嫌违规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加强对餐饮油烟、汽车维修等生活源的监管力度,督促餐饮单位有效运维油烟治理设施,汽修单位暂停喷漆作业;高温时段鼓励涉 VOCs 行业开展错峰生产,加油站、储油库装卸油作业调时;产生 VOCs 的建筑施工阶段错峰作业;实施交通疏导方案,避免车辆长时间拥堵和车辆处于怠速状态。

请各单位提前部署节假日值班巡查人员,严格落实好预警措施要求,全力拼抢蓝天。区政府蓝天办将加强本次应对工作执行情况的督查,对应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对未达标的污染源将集中曝光,并纳入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如预报未来3天空气质量优良,本次预警自动解除。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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