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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培养,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我局制作、保存的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在“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门户网站”和《渝北时报》公开政务信息。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水利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等方面信息共计286条。其中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类6条,预算决算类28条,公告公示类48条,行政许可类68条,行政处罚类4条,重大项目类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及时在门户网站更新《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对申请方式、答复时限、注意事项、收费标准以及我局工作时间、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进行了公示。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按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率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组织领导,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全力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申请制度,贯彻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落实专人维护、管理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地在门户网站公开经过审查的政务信息,定期开展门户网站安全巡查工作,确保门户网站安全运行不出问题。增强门户网站宣传工作力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守保密义务,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相关事宜,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流程,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及时在门户网站上更新《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监督保障途径进行公示,保障权利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较往年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依然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的同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受众较少。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部门交流沟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逐步增加政务公开内容;二是积极派员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压实工作责任,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平台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查阅我局门户网站了解我局政务情况,有效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2〕24号)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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