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及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来源于重庆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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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及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来源于重庆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