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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库管理保护目标

日期:2024-08-16

1.朝阳河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1)朝阳河暂无用水总量控制相关要求。

(2)加快推进渝北区“十四五”城乡节水规划编制工作。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朝阳河已经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后续将加强相关管理工作。对流域内河道岸线进行全面排查,提高河道防护建设比例,保证全段河道岸线稳定、美观。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1) 农村污水处理率

到2025年农村污水处理率提高至65%。

(2)工业污染排放处理率

河道沿途各污染排口100%达标排放。

(3)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

到2025年,整体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5%。

(4)面源污染化肥利用率

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平均)达到43%。

(6)内源污染防治达标率

到2025年,干流及其支流内源污染基本消除,内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建立河道常态化清淤机制。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朝阳河流域无国控监控断面。

到2025年,全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河道生态基流达到《苟溪桥水库调度规程》要求。强化水土流失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1.6执法监管目标

(1)严禁流域内企业偷排乱排

无企业污、废水未达标排放。

(2)河长巡河频次

河长常态化巡河。

2.大洪河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到2025年,渝北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立方米以内。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推动“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目标: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cr 44.757 t/a, NH3-N4.336 t/a;到2025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5%。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到2025年,大洪河干流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的比率为100%,干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1)生态流量

河道生态基流只增不减。

(2)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

改善河湖水质,促进生物交换,提高流域生物多样性,投放适合本土生长的淡水鱼,确保水生生物多样性

1.6执法监管目标

(1)严禁流域内企业偷排乱排

无企业污、废水未达标排放。

(2)河长巡河频次

河长常态化巡河。

3.大湾河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到2025年前,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到位,且落实建立节水型城市的任务。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违法开发利用活动治理率达到100%。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到2025年,城镇污水收集率达70%,内源污染治理率达到100%;岸线保洁率100%。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实现水面水体无垃圾漂浮,河道保洁率100%。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行为。

4.黑水滩河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1)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到2025年,渝北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立方米以内。

(2)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5。

(3)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3%。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违法开发利用活动治理率达到100%。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以上。

(2)推广绿色有机生产方式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大于95%。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实现水面水体无垃圾漂浮,河道保洁率98%。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提高地面农作物的空间覆盖度,增加土壤中的根系,蓄水保墒、培肥地力,防治农田水土流失;强化水土流失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1.6执法监管目标

完善黑水滩河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执法监管。

5.后河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1)节约用水规划目标

①农业节水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5。

②生活节水

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85%。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到2025年,岸线保护区内违法活动治理率100%。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1)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

(2)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监管

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出水达标率达到100%。

(3)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1)水质目标

到2025年,后河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

(2)河道垃圾治理

定期开展清漂工作,岸线保洁率100%。

(3)水环境风险防控

完成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1)丰富生物多样性

提升岸线生物多样性,达到平衡、适度、和谐河流修复的基本目标。

(2)治理水土流失

强化水土流失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1.6执法监管目标

到2025年,建立禁捕水域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

6.盘溪河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到2025年前,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到位。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到2025年前完成对盘溪河的管理范围划定,划定比例为100%。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到2025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城市面源污染治理率达30%,内源污染治理率达到90%,岸线保洁率98%。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实现水面水体无垃圾漂浮,河道保洁率98%。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强化水土流失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1.6执法监管目标

(1)联动执法

建立流域长效管护机制,跨行政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到位。

(2)河长巡河频次

河长巡河常态化。

7.平滩河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平滩河流域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1) 河库管理范围划定

平滩河已完成河道划界工作。

(2) 河库生态空间划定

到2025年,完成平滩河流域的河库生态空间规划的编制。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到2025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力争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到2025年,河道生态基流目标不小于河段多年平均流量的10%。

8.桥溪河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桥溪河水质管理目标达到 V 类。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合理的对河道岸线进行分区管理,桥溪河渝北段自然岸线保有率满足相关要求,在实施周期内完成河道岸线管理与保护规划工作。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1)目前桥溪河渝北段河道污染物总量COD年产生入河排放量达到90.96t,NH3-N年产生入河排放量达到5.647t,TP年产生入河排放量达到1.50t。

(2)到2025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和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73%和70%,力争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到2025年,常态维持或优于Ⅴ类水质。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生态基流不低于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

9.双溪河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到2025年,渝北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立方米以内。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1)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完成河道开发利用红线划定。

(2)水域岸线分区管理

制定双溪河流域渝北区的水域岸线保护利用与规划。

(3)岸线整治

岸线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利用活动治理率达到100%。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1)水质目标

到2025年,创新经济走廊箱涵入口处、宝圣湖街道石盘河社区、回兴街道(磨玉石水库)、回兴街道长河社区和宝圣湖街道金石路社区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V类水质。

(2)河道垃圾治理

到2025年,形成有效的河道垃圾监管体制,实现水面水体无垃圾漂浮,河道保洁率100%。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强化水土流失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1.6执法监管目标

(1)联动执法

到2025年,建立流域长效管护机制,跨行政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2)河长巡河频次

河长常态化巡河。

10.温塘河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04,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100%;到2025年,水功能区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加快两岔水库管理范围划定相关工作,保证岸线的整体性。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1)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目标

到2025年,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

(2)农药化肥治理目标

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

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以上。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到2025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1%。

(2)劣V类水体治理率

到2025年,全流域无地表水劣Ⅴ类水体。

(3)河道垃圾治理

到2025年,实现水面水体无垃圾漂浮,河道保洁率100%。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强化水土流失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1.6执法监管目标

到2025年,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到位。

11肖家河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1)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到2025年,渝北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立方米以内。

(2)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到2025年,重点用水行业年用水10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到 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节水型机关建成率达到80%。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1)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划定河道开发利用红线。

(2)水域岸线分区管理

到2025年,岸线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利用活动治理率达到100%。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到2025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1)主要控制断面水质

到2025年,果塘湖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V类水质的比例为100%。

(2)河道污染治理

到2025年河道内源治理率提高到95%;形成有效的河道垃圾监管体制,实现水面水体无垃圾漂浮,河道保洁率100%。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1)主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

到2025年,控制断面生态用水满足程度达到95%。

(2)水生态系统

到2024年完成河道水生态重建工作。

1.6执法监管目标

到2025年,建立流域长效管护机制,跨行政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12中兴河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1)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到2025年,渝北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立方米以内。

(2)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5。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到2025年,河湖四乱问题销号率达100%。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排污口登记审批率达100%,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确保中兴河水质达标。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实现水面水体无垃圾漂浮,河道保洁率98%。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被施工破坏的河岸治理率达100%。

1.6执法监管目标

完善中兴河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执法监管。

13猪肠溪管理保护目标

1.1水资源保护目标

(1)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到2025年,渝北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立方米以内。

(2)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到2025年流域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5%以上。

(3)节水技术应用目标

到2025年,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1.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目标

到2025年,对猪肠溪的管理范围进行划定,划定比例为100%,违法开发利用活动治理率达到100%。

1.3水污染防治目标

到2025年,流域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8%,内源污染治理率达到65%,岸线保洁率98%。

1.4水环境治理目标

2025年力争达到V类水质,实现水面水体无垃圾漂浮,河道保洁率98%。

1.5水生态修复目标

生态基流保证率100%。

1.6执法监管目标

完善猪肠溪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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